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属于未实现的收益或损失,不调整计税基础,也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怎么做账?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投资收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损益类科目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
应收股利是指小企业因进行股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而发生应收取的利息和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税吗?很显然,小编老师认为这部分的变动是不作为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因为这个不属于企业历史成本的范围之内,具体的缘由小编老师已经在上文都有提交的,在这里就不再过多阐述的。当然,学员们如果还想学习更多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财务处理知识,可以考虑来这里试试,因为你们在这里可以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