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清楚这张表是干啥的 —— A108010是《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专门用来比对账面折旧和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第10列叫“纳税调整金额”,它是整个表的核心,也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
第10列 = 第9列(税收折旧摊销额) - 第6列(账载折旧摊销额)。 注意:结果是正数代表你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多交税),负数代表调减(少交税)。 很多人死记硬背“正数调增、负数调减”,但根本不知道背后的逻辑——税法和会计对折旧的口径不一样,比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残值率差异、折旧年限不同,都会导致这笔差额。
| 行次 | 资产类别 | 账载折旧额(第6列) | 税收折旧额(第9列) | 纳税调整金额(第10列) |
| 1 | 房屋 | 10万 | 10万 | 0 |
| 2 | 设备(加速折旧) | 5万 | 8万 | 3万(调减) |
| 3 | 二手车(未入账) | 0 | 2万 | 2万(调增) |
案例一:老板让不入账的二手车,会计赔了5万
2024年,某商贸公司老板用个人名义买了一辆二手货车,说是公司用,但为了省事没让会计入账。会计小王在填A108010时,第6列“账载折旧”填了0(因为账上没这资产),第9列“税收折旧”也填了0(以为没发票就不能扣)。结果税务局金三系统比对发现:该公司有车辆保险、油费报销,但固定资产里没这车,直接作为“隐匿资产”立案调查。最后补税加罚款,老板让小王自己承担5万罚款。 记住:只要资产实际用于生产经营,即使没发票,税法也允许你按一定比例扣除折旧,但必须入账。第10列不是让你瞎填0的!
案例二:混淆账面原值和计税基础,多调增30万
会计小张接手一家制造业企业,前任把一台进口设备按账面原值100万计提折旧(账载折旧20万/年),但该设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计税基础按90万算(税收折旧18万/年)。小张填表时直接把第6列填20万,第9列填18万,第10列填2万(调增)。他以为调增2万没问题,但税务局复核时指出:该设备会计折旧年限10年,税务折旧年限6年(加速折旧),实际第6列应该是20万,第9列应该是15万(90万÷6年),第10列应该是-5万(调减)。小张填反了,导致企业多调增了30万(累计5年),多交了7.5万所得税。老板知道后气得当场摔杯子。
避坑指南:
- 第9列“税收折旧”不是随便填账面折旧,要依据税法规定的年限、残值率、加速折旧政策重新计算。
- 第6列“账载折旧”必须是会计账簿上实际计提的金额,别忽略当年已出售或报废资产的折旧。
- 第10列计算时,如果资产在会计上已提足折旧但税法尚可扣除,要特别注意正负号。
现在税务系统会自动比对A108010第10列与利润表中的“资产减值损失”、其他附表(如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逻辑关系。一旦发现第10列全年累计金额超出合理范围,直接触发风控预警。去年我见过一个案例:某公司连续三年第10列都是正数(调增),且金额逐年增大,稽查局认定企业存在“未足额计提折旧、人为调节利润”的嫌疑,调了三年账,最后补税加滞纳金120万。 别拿自己的职业生涯赌老板的抠门。
说了这么多,你可能还是记不住。我见过太多会计因为一个数填错,背锅、赔钱、甚至判刑。 别等出事了才想起来学习,去会计学堂把A108010表的填报规则、税会差异、稽查风险点搞搞清楚,别给自己挖坑。 我这话难听,但能救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