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外购物品用于出租会计如何核算

2019-11-18 13:30 来源:快账

导读:外购商品是指企业为进行产品生产而从企业外购进的为产品服务的商品.主要包括: 外购原材料、外购低值易耗品、外购原料、外购动力设备、外购包装物以及外购为本企业生产或加工装配成产品所需的零部件、配件等.那外购物品用于出租会计如何核算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罗芳|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外购物品用于出租会计如何核算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商品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

贷:库存商品(商品售价)

收到出租商品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它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出租商品--出租商品摊销(已摊销额)

其它业务支出

贷:出租商品--出租商品(原价)

外购物品用于出租会计如何核算

将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账务处理问题

1、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该赠送行为 属于视同销售,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 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关于外购物品用于出租会计如何核算小编做了以上整理,大家都清楚了吗?外购商品的购销业务应单独设置"外购商品"帐户进行核算.其借方登记购入商品的实际成本数;贷方登记售出商品实际成本数;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外购商品的库存实际成本数.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