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4月份公司来了个新员工小王,小马给他做工资表。做到“累计减除费用”这一栏时,小马心想:“新员工嘛,直接给他全年6万减除费用,省事!”结果系统直接弹窗报错:是否扣除减除费用为是时,“正常工资薪金”中的“累计减除费用”应小于等于[20000]。小马当场emo了:“啥情况?我给他多点福利还不行?”
老张我路过一看,笑了:“小马啊,你这是想让人家小王一年把奶茶都喝完啊?”小马一脸懵:“啥意思?”我说:“这个累计减除费用啊,就像奶茶店的‘每月免费续杯’福利——你每个月只能喝一杯,不能一次性把12杯全干了!”
4月份新入职的员工,只能享受4个月的减除费用,也就是4×5000=20000元。你直接填60000,系统当然要报警——这是想让人家把全年的‘免税额’一次性薅完啊!税务局又不是冤大头,怎么可能让你这么干?
小马这才明白:“原来不是填越大越好啊!”老张拍拍他:“记住,会计不是搞慈善,也不是搞赌博——一切按规矩来。几月入职,就×5000,简单粗暴但绝对正确。”
正确做法是啥?看下表:
| 入职月份 | 累计减除费用上限 |
| 1月 | 5000 |
| 2月 | 10000 |
| 3月 | 15000 |
| 4月 | 20000 |
| 5月 | 25000 |
| …… | …… |
| 12月 | 60000 |
简单说就是:几月入职,就×5000。别贪心,税务局的系统比你精明一万倍!你填错了,它分分钟弹窗教你做人。
避坑指南:做新员工工资表时,先确认入职月份,再算累计减除费用。别学小马凭感觉填,不然税务系统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社会的毒打”。另外,如果员工年中从其他公司跳槽过来,记得问他前公司的减除费用情况,别重复扣了!
小马听完恍然大悟,赶紧把60000改成了20000,系统终于不报错了。小王也顺利拿到了工资,开心地去买了杯奶茶。小马感叹:“原来会计不是填得越大越好,而是要填得刚刚好。”
老张我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借方是败家,贷方是发家——但前提是,别把减除费用填错了。做会计,路子可以野,但规矩不能破。
不想像小马一样出糗?赶紧去会计学堂补补课,那里的老师说话超好听,课又实用。老张我就在那讲课,搜“会计学堂”就能找到我。来了记得报暗号:“发家不败家”,我给你开小灶,包你学会个税申报的十八般武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