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发放工资能否扣除在上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按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工资跨年发放时,其个税应计入实际发放年度,而非工资所属年度。
计税方法如下:
综合所得计税:跨年发放的工资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需与当年的其他综合所得合并,按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时,需先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即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再对照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税率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来确定。

跨年工资分录处理怎么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跨年发放工资能否扣除在上年?很显然,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小编老师相信你们读完上文之后应该都是可以理解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应当是个人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并非是工资所属时间的。如果你们对此观点还有其他的见解,小编老师欢迎你们来这里找老师交流学习,也可以在这里选择合适的课程进行学习,因为在这里汇集了财务行业很多的老师和教程,可以帮助你们提升财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