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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赠可以计入赠品费用吗

2026-06-02 16:17 来源:快账

导读:昨天一个学员微信上发来一张凭证截图,问:老师,我们公司搞活动,买空调送电风扇,我把电风扇的成本直接记到了销售费用-赠品费里,这样对吗?我一看,问题大了。她这做法其实不少会计都在用,觉得赠品嘛,送出去就是费用,省事。但真要较真起来,从会计准则到税务规定,这路子走不通。今天我就把买赠这件事从头到尾掰扯清楚,咱们不说理论,就说怎么操作,每一步该点哪里、该填什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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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个学员微信上发来一张凭证截图,问:老师,我们公司搞活动,买空调送电风扇,我把电风扇的成本直接记到了销售费用-赠品费里,这样对吗?我一看,问题大了。她这做法其实不少会计都在用,觉得赠品嘛,送出去就是费用,省事。但真要较真起来,从会计准则到税务规定,这路子走不通。今天我就把买赠这件事从头到尾掰扯清楚,咱们不说理论,就说怎么操作,每一步该点哪里、该填什么数。

首先你得搞清楚一个根本问题:买赠在会计上不是“捐赠”,也不是“白送”,而是你卖商品时搭的另一个商品。比如你卖一台空调3000元,同时送一个电风扇,电风扇市价200元。你实际收到的钱是3000元,但给了两个东西。怎么能把电风扇的成本单独扔进销售费用呢?得按公平原则把收入分摊。具体怎么做?先确定总交易价格3000元,然后按空调和电风扇的单独售价比例分。假设空调单独售价2800元,电风扇200元,那空调分摊收入2800/3000×3000=2800元,电风扇分摊200元。确认收入时,空调和电风扇各确认一笔收入。借:银行存款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空调2654.87(2800÷1.13),贷:主营业务收入-电风扇176.99(200÷1.1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8.14。别忘了,电风扇的成本得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电风扇(成本价),贷:库存商品-电风扇。赠品就不是费用,它也是你卖出去的东西,成本要进主营业务成本。

那为什么很多会计习惯记销售费用?因为以前老制度里有“销售折扣与折让”,现在新收入准则早就改了。我刚开始做会计那几年也犯过这错。有一次公司促销买手机送充电宝,我图省事直接把充电宝成本做销售费用,结果年度审计时被审计师揪出来,说收入确认不完整,要调整。调整后还得补缴增值税,因为赠品按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但实际账上没确认收入,进项税也抵扣了,税务上算偷逃税款。那次被主管骂了三天,最后补了滞纳金才结案。从那以后我长记性了,买赠业务一定按收入准则走。

再讲税务层面。增值税上,买赠属于“组合销售”,不属于“无偿赠送”。国家税务总局有个经典答复:买一赠一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因为赠品是随主销售商品给的,不属于无偿赠送。但前提是发票要开对。开发票时你把空调和电风扇开在一张发票上,空调一行按原价,电风扇一行金额填0,备注里注明“赠品”。这样主商品按正常价格交税,赠品不额外计税。如果发票只开空调,没提电风扇,那税务就会认为电风扇是无偿赠送,要按市场价计算缴纳增值税,还得补滞纳金。当然这个事儿各地税务局执行口径不太一样,我说的一般情况,你最好打12366确认一下。比如有些地方要求必须在发票系统里通过折扣方式开票,把赠品金额设为折扣额,这样主商品价格不变,赠品不体现金额。具体操作:在开票界面点添加商品,先输入空调,再点添加,选折扣行,输入电风扇,折扣金额填200,这样系统自动折算。总之,不管怎么开,必须在一张发票上列明赠品,否则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稍微复杂点。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也就是说,会计上按公允价值分摊收入,税务上也认这个分摊,不需要做纳税调整。但如果你发票开得不规范,或者账上把赠品成本记成费用,税务局就会按视同销售调整。比如我前面那个学员,如果她只确认空调收入,电风扇成本走销售费用,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得把电风扇这部分视同销售收入调增,同时成本可以扣,但收入调增后利润增加,多交所得税。所以实操中,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按分摊收入法处理,发票开成组合销售,账上分别确认收入和成本,这样税务和会计一致,什么调整都不用做。

说完了大原则,再讲讲具体系统操作。现在2026年,大部分企业都用金蝶或用友最新版。比如金蝶KIS专业版,做买赠业务时,在销售出库单上要录入两行商品,空调一行,电风扇一行,单价分别按分摊后的价格填。如果赠品成本是已知的,比如电风扇购买成本100元,那在成本核算模块里,系统会自动把电风扇的出库成本归集到主营业务成本。注意,不要在出库单上把电风扇的单价写成0,否则系统会按0成本出库,影响存货成本。你的账套里如果设置了销售费用科目,但千万别把电风扇的出库成本直接转到销售费用里。正确的流程是:先在基础设置里把“销售费用”科目设成费用类,但出库单的对方科目要设置成“主营业务成本”。很多财务软件在出库单上可以指定对方科目,你选“主营业务成本-赠品”明细科目。这样月底结转时,电风扇的成本自动进入损益表的主营业务成本,而不是销售费用。如果你用金蝶K/3 WISE版本,凭证模板里可以自定义,但我不推荐为了省事去改模板,容易搞乱。

还有一种情况是买赠活动涉及包装物、样品等,比如买十箱矿泉水送一个小风扇,这种小风扇如果是外购的,一样要进库存商品,出库时进主营业务成本。千万别把它计入周转材料或者低值易耗品,因为一旦计入,摊销时会进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税务不认。

我再分享一个踩坑经历。去年底我帮一个客户做汇算清缴,她们公司搞促销,买鞋送鞋油。会计把鞋油的成本全记进了销售费用,发票也没开赠品,只开了鞋的金额。结果税务稽查时,不仅要求补缴增值税和城建税,还因为视同销售调增了收入,补了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加起来有八万多,公司老板差点把会计辞退。实际上如果当初按正规流程操作,这笔税一分钱都不用多交。为了这点蝇头小利省事,最后反而亏大。

避坑指南:买赠业务千万不能把赠品成本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否则增值税视同销售补税,企业所得税也要调增收入。正确做法是收入分摊确认、成本进主营业务成本、发票组合开具。如果已经做错了,赶紧在本月做一笔红冲分录调整,把销售费用冲回,转到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补开一张发票注明赠品。

说到发票红冲,假设你之前已经开了错误发票(只开了空调没开赠品),那就要做红字发票。在开票系统里点那个红字信息表,别点错,是申请填开,不是直接开红票。先填红字信息表,上传审核通过后,再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一张正确的发票,包含赠品。这个过程虽然麻烦,但总比被查强。如果你用全电发票,红冲更简单,直接在开票界面点红冲,选择原发票,系统自动生成红字发票,再开新票。不过现在全电发票还在推广期,各地进度不一样,具体操作我在后面留个资料。

再补充一个细节:如果赠品是你们自产的,比如买食品送自产饮料,那处理上一样,但自产赠品的公允价格怎么定?按市场售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按成本加成。总之不能瞎填。另外,如果赠品是你们外购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没问题。但要注意,赠品和主商品必须是一笔业务,不能分开确认。比如你卖空调,但赠品是另外一家公司的优惠券,那就不叫买赠,得按其他业务处理。

我见过不少财务人员试图用“销售推广费”或者“业务招待费”来归集赠品成本,以为这样能省税。其实更糟,业务招待费有扣除限额,而且还要按实际发生额60%扣,超过部分要调增。销售推广费如果是广告赞助性质,还有税前扣除限制。所以无论如何,按组合销售处理是最省税也最安全的路径。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你们公司用的是财务软件里自带的“促销管理”模块,比如用友T+有促销方案功能,你在录入销售单时,选择促销方案,系统会自动生成分摊收入凭证。但注意检查一下凭证模板,看看赠品成本是不是走了主营业务成本,而不是销售费用。很多软件默认赠品成本走的科目是“销售费用”,你需要自己在系统配置里改。改法:进入科目设置,找到“赠品成本对方科目”,改成“6401主营业务成本”并设置二级明细。不改的话,系统会按默认错误方式出凭证,你每个月还得手动调,累死人。

好了,该说的都说透了。最近整理了一份全电发票红冲操作流程截图,还有买赠业务的账务处理流程图,谁要就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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