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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分为哪四大类

2026-06-18 15:36 来源:快账

导读:昨天一个学员在微信上问我,说他公司有一笔三年前的预付款,对方早就倒闭了,账上还挂着呢,问能不能转损失税前扣除。我说你先别急着转,你先搞清楚你手里有没有“请求权”——就是你有权跟对方要什么东西,或者争什么东西。会计做账也好,调账也好,最怕的就是权利基础没搞清楚就开始操作。干了十几年审计和培训,见过太多人一上来就“借方调贷方”,结果被税务稽查盯上,补税加滞纳金,还得写说明,那叫一个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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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怡芳|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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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个学员在微信上问我,说他公司有一笔三年前的预付款,对方早就倒闭了,账上还挂着呢,问能不能转损失税前扣除。我说你先别急着转,你先搞清楚你手里有没有“请求权”——就是你有权跟对方要什么东西,或者争什么东西。会计做账也好,调账也好,最怕的就是权利基础没搞清楚就开始操作。干了十几年审计和培训,见过太多人一上来就“借方调贷方”,结果被税务稽查盯上,补税加滞纳金,还得写说明,那叫一个窝火。

今天就拿你手头最常见的场景——供应商发票开错了,而且已经跨月了,你想让对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对方不配合,你怎么办?你这时候手里有什么权利?其实说白了,你在会计实务中能主张的东西,我给它归纳成四大类“请求权”,跟法律上的分类有点不一样,但更贴近你每天要操作的东西。第一类叫“凭证取得请求权”,第二类叫“账务纠正请求权”,第三类叫“税务补救请求权”,第四类叫“损失追偿请求权”。你别觉得名字绕,我给你拿具体操作一讲,你立马就明白了。

先说第一类“凭证取得请求权”。发票开错了,跨月了,你拿不到正确的进项发票,就不能认证抵扣,账也平不了。这时候你首先要做的事不是自己瞎冲,而是先要求对方把正确发票给你。很多会计一看到发票错误,第一反应是自己开红字信息表。打住,你得先搞清楚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对方开票时把税号写错了、金额开大了、或者商品编码选错了,那是对方的事,你凭啥自己操作?你的权利是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同时把错误的发票要么作废要么开红票冲掉。具体怎么做你记清楚:先在开票系统里找到“红字信息表申请”,但别点那个“直接开具红字发票”,那是对方用的。你作为购买方,如果发票已经认证了,你得在系统中填开“红字信息表”,然后提交上传,税务局系统会自动给你一个信息表编号,你把这个编号给销售方,让他们在开票系统里用这个编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发票还没认证,那更简单,你把发票退回去,让对方自己作废或者开红票。这里有个坑——我第一次处理跨年发票时,当时2019年的发票,到2020年3月才发现规格开错了,我直接让客户在2020年开了红字冲掉,结果2020年汇算清缴时税务局打电话来问为什么去年的发票在今年红冲,我解释了半天,最后还补了个说明。后来我学乖了,跨年发票的红冲,你最好先问一下12366,各地对跨年红冲的税务处理口径不太一样,有的地方要求先做进项税额转出,有的地方允许抵减当期销项。当然这个事儿各地税务局执行口径不太一样,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你最好打12366确认一下。

第二类叫“账务纠正请求权”。你拿到了正确的发票,或者确认对方不可能给你发票了,这时你的权利是要求自己或者对方的会计把账务调整到正确的状态。很多会计觉得这是自己的事,跟别人没关系,我直接在系统里做一个凭证调一下就行了。错了,如果对方是关联方或者交易对手,他账上挂的是原来的错误金额,你这边调了,他那边不调,对账永远对不上,审计一来直接给你出个调整事项。具体步骤是这样的:你先确定错误的金额和正确的金额之间的差额,比如原来发票是100万,正确应该是80万,那20万的差额怎么处理。如果货已经入库了,账面库存多了20万,你就要申请让对方给你开红字信息表,同时你在账上做一个借:应付账款(红字),贷:库存商品(红字)的分录。如果货已经卖了,成本已经转过一次了,那就更复杂一点,得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这里容易出的问题是:很多人直接在系统里改原始凭证,这是大忌。你只能在凭证摘要里写清楚“依据XX号红字发票调整XX年XX月凭证错误”,然后做一张新的凭证。记得附上红字发票复印件和情况说明,不然查账时说不清楚。

第三类“税务补救请求权”。发票跨月了、跨年了,你发现进项税不能抵扣了,或者抵扣错了,你需要向税务局主张权利,要求更正申报或者退税。这时候你手里最硬的底牌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发票管理办法》给你的权利。具体怎么操作——你先在电子税务局里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更正”,然后选择对应属期,找到“进项税额明细”那一栏,把你之前抵扣的金额填到“本期进项税额转出”里。注意,这一步不是你想填就填的,你得先确认这张发票的税款你已经实际抵扣了,如果还没抵扣,那就直接做不抵扣勾选就行了。有一个很多新手不知道的关键点:如果你是因为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导致你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你必须在收到红字发票的当月做转出处理,不能拖到下个月。我见过一个公司,去年6月收到红字发票,会计忘了,到10月才转出,结果税务局系统比对发现异常,直接锁了开票权限,后来交了滞纳金才解锁。所以收到红字发票的当天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别拖。如果你已经多交了税想申请退税,那就要填写《退(抵)税申请表》,附上红字发票、原错误发票复印件、情况说明,去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款一般30个工作日到账,但各地速度不一样,有的地方两个月才下来,你心里要有数。

第四类是“损失追偿请求权”。如果对方就是不给正确的发票,或者倒闭了、跑路了,你这边账上挂的预付账款或者应付账款变成了坏账,你需要向对方或者法院主张权利。会计上的损失追偿,不是让你去打架,是让你在账面上合规地确认损失。操作流程是这样的——你先发一个正式的“债权催收函”,最好用快递寄,保留好底单。如果过了三个月对方没有任何回应,你就可以在账上做“资产减值损失”了。如果是公司注销了,你要拿到工商注销证明,然后凭这个证明去税务局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如果是自然人跑路了,你最好有报警回执或者法院判决书。这些东西都是你将来汇算清缴时做税前扣除的证据链,缺一不可。我第一次处理这种情况时,一个客户欠我们30万,公司已经注销了,我直接凭工商注销单做了损失处理,结果汇算清缴时税务局问“你有催收记录吗”,我傻眼了,因为确实没有发过正式的函。后来我就养成了习惯,每一笔坏账都先发函,哪怕对方肯定还不了,流程必须走完。你问对方都倒闭了,发函有啥用?用处大了——这是你税前扣除的“通行证”。税务局看的是你有没有尽力去追讨,而不是你有没有追到。

这四类请求权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连在一起的。比方说,对方发票开错了,你先主张“凭证取得请求权”要求对方重开,对方不理,你就进入“账务纠正请求权”自己调账,同时因为跨月不能抵扣了,你去税务局主张“税务补救请求权”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者退税,最后如果产生了实际损失,你再用“损失追偿请求权”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每一步你都要留底:红字信息表截图、快递底单、情况说明、税务局回执、坏账核销审批单,一个都不能少。我见过太多会计,平时操作行云流水,一到被稽查就翻白眼,就是因为每一步只做了“技术动作”,没做“证据动作”。

避坑指南:第一,红字信息表申请后24小时内必须开红字发票,超期系统会自动作废,你得重新申请。第二,进项税额转出一定要在收到红字发票的当月做,不要跨月。第三,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必须保留催收记录、工商注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否则税务局不认。第四,不管多忙,每次发票错误都要写一个“情况说明”,写明错误原因、处理步骤、依据的文件号,存到凭证后面。

最后说一个实操小技巧。全电发票现在已经是主流了,很多新手不懂全电发票怎么红冲。全电发票不能作废,只能红冲,而且红冲时不需要对方确认,你直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点“红字发票开具”,填写红字原因(比如“开票有误”),然后系统会生成一个红字发票号码,你打印出来交给对方。注意全电发票红冲后,原发票的额度会立即恢复,所以别担心占用额度。但有一个细节——如果你原发票已经做了用途确认(比如已经勾选抵扣了),你红冲之前必须先做“进项税额转出”,否则系统会提示错误。最近很多学员问我全电发票红冲的操作,我整理了一份全电发票红冲操作流程截图,谁要就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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