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没问题的了。
老师,我公司7月份支付了某员工一笔福利费380元,根据税法的规定,这380元是需要与该员工的薪资10000元合计申报,在个税申报表当期收入那里填列10380元,由于380元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这样全年账上记载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金额就会跟实际个税申报金额不一致,有问题吗?
应付职工薪酬里面包括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汇算清缴时是拿个税申报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总数对比,还是和应付工资对比呢?因为这部分福利费也没申报个税,是聚餐和过节发东西的,现在个税申报的和应付职工薪酬总数不一致,差了福利费
老师我想咨询下,集体福利和需要并到工资里一起申报个税的福利,汇算清缴中福利费填写是填集体福利和申报个税的福利总和数吗?
汇算清缴的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如果当初福利费没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当成了公司以现金支付的管理费用,等于没有在个税的本期收入中申报,那现在这个表中要不要填福利费支出?
公司给一个员工报销旅游费用,应计入福利费申报个税,企业汇算清缴可以全额税前扣除还是按照工资薪金14%比例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