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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老师,现在社保需要补缴7-11月份社保基数调整的差额,可是有2个员工12月31日离职了,请问如果他愿意配合补回个人部分,单位就必须给他交吗,那单位那部分社保可以做入费用吗(不需要所得税调增吧),因为现在人员已经离职,我不清楚是不是可以合理合规他的社保做公司费用

2025-02-14 11: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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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1:55

员工愿补个人部分,单位应补缴 7 - 11 月社保差额。单位补缴部分可计入公司费用,因属合理社保支出,通常无需企业所得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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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91 追问 2025-02-14 11:56

可是这个员工现在已经离职了,我还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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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14 11:56

同学你好 24年的话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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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91 追问 2025-02-14 12:30

那辞职人员这部分我也可以按员工正常做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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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2-14 12:38

是的,但是个人部分要补交的你得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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