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操作存在一定可行性,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债权转让方面:个人与新建筑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通知甲方后,转让通常有效,新建筑公司可成为合法收款方。 税务方面:新建筑公司开票有一定合理性,但要保证业务真实,符合三流一致等税务要求,否则有虚开发票风险。 合同及业务方面:三方协议明确新建筑公司权利义务,且对个人已完成工作进行验收确认,能使新建筑公司开票更具合理性。
老师好,我是建筑公司乙方,承接甲方的市政道路工程,现在已经全部完工。在当时施工过程中,乙方对于道路周边的绿化带未能及时恢复原貌,甲方找了第三方的施工队做了绿化带恢复,总价款37万元,甲方要求我方支付37 万元,乙方也同意支付,但是截止目前,甲方还欠乙方工程款7万元,因为甲方付款不及时,乙方说支付30万给甲方,7万元不走账,双方债权债务两清。请问老师这样操作可以吗?双方的发票如何开具?
老师 我们是房开企业 跟建筑方乙方个人也就是实际控制人签的建筑施工合同(只是主体建设)合同单价是一千对一平方,但是接着以我们甲方和建筑公司乙方又以2千多每平方单价报给相关住建部门备案(我估计当时是为了增加开发成本这样做的,并且建筑方的承包内容还是主体和基桩部分)现在甲乙双方为了把单价提高就将甲方的部分工程让给乙方承包了,到时候甲方要结算给乙方的,那么要怎样操作比较合规呢?是否需要对报给住建部门的合同进行补充合同承包内容呢?我们公司对以后土增税清算需要做足哪些补充事项保证是合规的呢?还有这样有没有什么风险?
老师,公司是建筑企业,现在有个人自己联系了一个单位旧房拆除事情,拆除后支付给对方拆除残值费用13.8万。对方要有资质的公司去签合同,这人找到公司。他转143000给公司,公司代转13.8万残值费给那单位,还有5000是公司的收入。这种事和建筑所做的性质不一样,不是甲方给施工方付款,而是施工方要付给甲方残值费,对方也没票提供只有一张收款收据。公司收的这个5000要计入什么收入合适?
请问,建筑劳务公司是清包工形式承接的工程,现在把部分工程款分包出去后,出现了两种做账方式1、分包公司提供人员名单,建筑公司(总包方)以全员全额人员工资形式申报个税,然后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贷方应付分包方,个税申报时再由应付分包方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里。2、直接结算分包款,让分包方开具建筑服务*建筑劳务发票,这样直接计入工程施工,不用再申报个税。请问这两种方式哪种好?我个人感觉第一种是不对的,因为甲方是直接打款给分包公司,甲方应付款虽然包含了我方分包出去的工程款,但是这一块劳务结算甲方和乙方直接收付,我方只是在账上过一道并且是给甲提交乙方的劳务人员名单等。所以我方申报个税工资有虚增成本的嫌疑。不知我的理解对否,请老师解答。
10月份我司和甲方签了一份50万的建筑工程合同,现在甲方觉得我司工程进度慢,想将20万的工程量给第三方单位做,但是甲方又不想另签合同。现在我司实质只做30万的工程量,第三方单位会开具20万的发票给我司,我司开具50万发票给甲方,整个工程甲方付款给我司30万、甲方付款给第三方单位20万,甲方会给我司一份代第三方单位付款协议,这样操作合规吗?税局会认可吗?
老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就是 我在别的公司是正常上班领工资的,另外我自己开了另一家公司,是法人,我现在想把100万拿出来,这种怎么弄
老师,根据当下市场行情,我想问下餐饮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占比,成本费用占比,利润的占比控制在多少百分比以内才是正常的呢
老师,进项上个被我抵扣了,但后来发现有几张进项是招待客人的不能抵扣,想问要怎么弄?电局那要怎么做?
应收账款做了一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没有证明,汇算清缴在哪里调增
出口型企业,想购买厂房?但是园区有税收要求,有什么办法合理交税吗?
在哪里可以看得出还有多少银行汇票没有还?
老师,我买的课是399的,可以学网银的课吗
你好,金蝶软件,kis专业版,录入现金流量表,具体要怎么操作,哪些需要分类?第一次弄,不太明白?
老师,请问如果是长三角地区的高会,年薪大约多少?
老师,这个通行费是可以抵扣的是吧?我发票这边哦,这个税额这边是有显示出来,但是我在电子税务局那边点出,怎么是一个*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