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操作存在一定可行性,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债权转让方面:个人与新建筑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通知甲方后,转让通常有效,新建筑公司可成为合法收款方。 税务方面:新建筑公司开票有一定合理性,但要保证业务真实,符合三流一致等税务要求,否则有虚开发票风险。 合同及业务方面:三方协议明确新建筑公司权利义务,且对个人已完成工作进行验收确认,能使新建筑公司开票更具合理性。

老师 我们是房开企业 跟建筑方乙方个人也就是实际控制人签的建筑施工合同(只是主体建设)合同单价是一千对一平方,但是接着以我们甲方和建筑公司乙方又以2千多每平方单价报给相关住建部门备案(我估计当时是为了增加开发成本这样做的,并且建筑方的承包内容还是主体和基桩部分)现在甲乙双方为了把单价提高就将甲方的部分工程让给乙方承包了,到时候甲方要结算给乙方的,那么要怎样操作比较合规呢?是否需要对报给住建部门的合同进行补充合同承包内容呢?我们公司对以后土增税清算需要做足哪些补充事项保证是合规的呢?还有这样有没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授意员工借建筑公司资质办理施工手续,员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另一个大股东(合计股份超过50%)都对内部承包协议中员工所产生的债务做了担保;该项目开发公司直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扩大清包合同,约定由甲方(开发商)给付工程款,劳务公司也给甲方(开发商)交付了履约保证金,为了财税管理,开发商用建筑公司的帐户给劳务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工程完工结算开发商还欠劳务公司款,建筑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内部承包协议中的担保是否有效?谢谢!
老师,公司是建筑企业,现在有个人自己联系了一个单位旧房拆除事情,拆除后支付给对方拆除残值费用13.8万。对方要有资质的公司去签合同,这人找到公司。他转143000给公司,公司代转13.8万残值费给那单位,还有5000是公司的收入。这种事和建筑所做的性质不一样,不是甲方给施工方付款,而是施工方要付给甲方残值费,对方也没票提供只有一张收款收据。公司收的这个5000要计入什么收入合适?
请问,建筑劳务公司是清包工形式承接的工程,现在把部分工程款分包出去后,出现了两种做账方式1、分包公司提供人员名单,建筑公司(总包方)以全员全额人员工资形式申报个税,然后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贷方应付分包方,个税申报时再由应付分包方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里。2、直接结算分包款,让分包方开具建筑服务*建筑劳务发票,这样直接计入工程施工,不用再申报个税。请问这两种方式哪种好?我个人感觉第一种是不对的,因为甲方是直接打款给分包公司,甲方应付款虽然包含了我方分包出去的工程款,但是这一块劳务结算甲方和乙方直接收付,我方只是在账上过一道并且是给甲提交乙方的劳务人员名单等。所以我方申报个税工资有虚增成本的嫌疑。不知我的理解对否,请老师解答。
10月份我司和甲方签了一份50万的建筑工程合同,现在甲方觉得我司工程进度慢,想将20万的工程量给第三方单位做,但是甲方又不想另签合同。现在我司实质只做30万的工程量,第三方单位会开具20万的发票给我司,我司开具50万发票给甲方,整个工程甲方付款给我司30万、甲方付款给第三方单位20万,甲方会给我司一份代第三方单位付款协议,这样操作合规吗?税局会认可吗?
退纸率,折扣率怎么计算
老师,我们公司的钱,有四个账户,花的钱,有直接公户付的,有提现到实际控制人的卡里的,然后再往外出钱的,这些费用报销单,应该是由谁签字,比较合适,是资金日报表,内账,每次都是法人的老公合理吗?正规的应该由谁去签字呢?
老师,生产成本月末可以有余额吗
老师:公司没有成立之前,就花了很多钱,有软件开发的人员工资,项目策划服务费,硬件产品设计服务费,老板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挂靠的服务费……都没有发票,可以记做管理费用-开办费吗?如果不能,应该怎么记账呢?
您好老师,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收到钱没开发票的收入和成本是需要在12月份入暂估收入和成本吗
跨境电商公司 收入500 平台费用300 成本从第三方平台付 收入分别怎么做
老师,请问比如我是物流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法人,但是和我合作的下家有小规模,他们需要1个点的普票,我能不能再注册一家货运代理服务部?法人用我的可以吗吗?还是用我家人的合适?
您好,2026年生活服务行业有进项加计扣除政策吗?该政策好像23年底就截止了吧?
我的工资是9000我能买10000的公积金吗?
老师,上海注册小规模公司从注册最快多久时间可以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