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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财税2016年12文件规定的附加税优惠政策现在还适用吗?

2025-03-14 11: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3-14 11:48

现在还是享受减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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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231 追问 2025-03-14 11:51

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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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231 追问 2025-03-14 11:51

能享受这个免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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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3-14 11:52

现在还是享受减半交的,只是新的六税2费减半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六税两费减免性质代码 09049901 小规模减征 09049902 个体户减征 09049903 小微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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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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