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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电器批发零售公司,拿给门店商家代销商品,出库给他们还没收到货款的时候。需要做账务处理吗?具体分录怎么写?然后卖了公司账户收到了货款又该怎么处理?最后老板用私人微信发给门店商家刷到我们公司门店商家卖的货款(扣除了销项税额,和刷卡手续费),月底或者后面几个月来结算之前代销商品提货的金额。有的商家微信发给我们老板微信。
(私人微信退门店商家卖货款扣除手续费和销项13税费后的金额)但是这个账务我理解不了,这么特殊的算怎么回事。也没有支付代销佣金。就单纯老板私人微信退给他们。最后月底他们结算我们给他代销商品的货款,也转私人微信给我们老板。要开票就对公。我不理解为什么?这种账务处理怎么写分录?还是说不需要写?这样还算正常的代销商品模式吗
出库属于转代销,公司收到钱了属于代销商品卖出去了确认收入。没有退货啊。是代销模式。只不过卖了货款,他们留着公账,私人微信退给代销门店。最后代销门店微信给我们代销商品的钱。需要开票又转对公。老师是不是我没说明白?
首先,公司销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没收款挂应收账款,采购款未支付,挂账应付账款,按交易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