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是不是在开票之前就得做?就是像当地税务局预缴完成了就可以开票了?比如我现在8月份要开一个外地的建筑类发票,我9.15申报之前跨区域涉税事项要完成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项目已进行一年多,已经预缴税费一年多。假设现在发现报告里面的地址没有完全对(2023年时有打电话问了项目地的税务局,选哪个税务局,但是项目部总包说我们备案的地址不准确)。 1、现在要怎么处理?要把这个报告反馈掉,重新再申请一个新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2、有什么影响?
老师,建筑工程跨区域事项报告金额是合同金额,预交税是按开票金额,质保金要一年以后才能开票,这种要等到开完发票才能反馈么
老师 我建筑小规模 跨地区经营 这个项目之前开过票 做过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 但是当时的金额是13万多 就是之前的开票金额 现在我又要给这个项目开票 需要在做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吗?这次开票金额25万 超了30万 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老师您好,我现在跨区域开票,就是我的项目名称不一样,但是我的项目地址是一样的,这种我需不需要重新开一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呢
老师 去年给客户开的专票 对方今年不能认证了吗?
老师,营业执照是商贸企业,有机械销售项目,有通用设备制造项目,我可不可以开税收编码大类为通用设备*功能模系统,这功能模系统是由我采购的复合膜,风机,等材料组合的,这么开票有没有风险,合同签功能模系统,后付明细各种材料,可以吗,合同该怎么签,风险小
公司有个人不干了、公司马上也要注销了、这个人个税显示要交、我这边好操作不交吗?让他明年汇算清缴自己交吗
老师,我们工资表做的一个月的,只发放半个月的工资。我账上计提是一个月的,申报是按实际发放申报对吗?
老师,如果上游客户出现红色预警出问题,会影响我们吗,我们是不是也不能开发票了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的预收账款 要是没有开发票,现在需要确认收入,搞得股权转让,税务必须要求我确认一部分收入,我怎么做账啊?
老师,触发红色预警是要税务上门了吗
老师,你好,租房,需要开租房合同,但是,对方公司有诉讼案,能电网公司开票吗?
老师,5月汇算清缴完收到退回的多缴企业所得税,分录怎么记
工商年检里面的资产状况信息,应该根据12月的第四季度的财务报表还是按照汇算清缴时候的年报的财报报啊
就是一个项目开一次,等这个项目结束后,再反馈吗?
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