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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有个问题是我们公司的工资组成部分(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全勤)/26天×绩效,我们是上26天制全勤=总工资/26天也就是一天的工资作为绩效,总工资就是入职时候谈的月薪,工资这样的结构是否合理,如果请假1次扣全勤的一半,然后工资也减掉全勤的一半后再算出实际出勤工资,我觉得不太合理对?

2025-05-10 09: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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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9:28

您好,是的,我觉得这里不合理,请假扣全勤一半且工资再减全勤一半,双重惩罚不合理;绩效仅按出勤天数计算,未考量工作表现与成果,激励机制不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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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80 追问 2025-05-10 09:56

而且现在公司又不买社保还把工资结构调整(基本工资也就是本市最低工资+社保补贴也就是比如二档社保公司承担部分+岗位津贴+全勤)这样是不是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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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0 09:58

您好,是的,是不合理,现在经济不好,企业能活下去才是要无解决的,我们也是交最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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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我觉得这里不合理,请假扣全勤一半且工资再减全勤一半,双重惩罚不合理;绩效仅按出勤天数计算,未考量工作表现与成果,激励机制不完善 。
2025-05-10
也就是不交社保,还是按工资交个税是吧
2025-05-10
同学,2019年50名员工休假6.5天,是因为2018年应休未休1.5天在 2019年补休。按权责发生制1.5天劳动在2018年,工资也应算到2018年。50人算1.5天,1天300块,所以累计带薪缺勤1.5*50*300=22500
2020-09-16
借:管理费用 22500 (6.5-5)*50*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22500
2022-04-02
借:管理费用22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22500 丁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金额,即相当于75天(50×1.5天)的年休假工资金额22500(75×300)元为总部各总经理发生的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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