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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题第二个选项为啥不对

老师,这题第二个选项为啥不对
2025-05-22 21: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5-22 21:18

晚上好亲,您说的是哪道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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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67 追问 2025-05-22 21:19

19题的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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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22 21:23

B说的最低现金持有是8万,没有在L和H之间,就不适用这个模式做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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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C没有考虑变动成本。
2022-08-30
您好,因为图1问不得,图2问可以,问的不一样
2023-06-23
您好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C选项是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 不是实际缴纳的
2021-09-09
1、你要看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可以,有限合伙人可以。 2、要送到了买受人那里买受人才承担相应责任。
2021-09-06
同学你好,应该是两种情形,只说了一种情形。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该条规定了法人、其他组织合并和分立引起的债权债务概括转让问题。法人、其他组织分立以后的债权债务承担情况,根据《合同法》第90条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约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商约定债权债务具体应由哪方或哪几方承担。约定承担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明确确定由分工后的某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即是由单一的一方承担;另一种情况是约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一定的份额承担,即按份承担。 (2)法定承担,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没有约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债权债务,但它们所分享债权性质属于连带债权,所分担的债务也为连带债务。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采用分立的手段来逃避债务,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202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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