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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一笔现金业务应该由一人单独处理。 2.企业从对账单上发现的未入账业务,可以对账单为依据进行记账。 3.分派股票股利既不影响资产和负债,也不影响股东权益。 4.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开始时并不考虑预计的净残值。 5.企业购入的债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相关税费,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债权投资成本。 6.凡属途中合理损耗,应当相应提高入库材料的实际单位成本,不再另做账务处理。 7.对会计要素既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也可采用其他计量属性。 8.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当月不计提折旧。 9.预付账款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期末应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下的预付款项项目,如果是贷方余额,则以负数表示。 10.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公司的有关业务如下(1)20*1年11月2日A公司与与C公司原股东甲公司签订协议,A公司收购甲公司持有C公司30%的股份,收购价款为22000万元。20*1年11月2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1500万元。20*1年12月1日股权转让协议经A公司和甲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年1月1日办理完毕有关股权转让手续并支付价款22000万元。20*2年1月1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2000万元。假定取得投资时C公司各项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A公司、甲公司、C公司于交易发生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2)20*2年4月26日C公司宣告分配20*1年度现金股利5000万元。(3)20*2年5月26日收到现金股利(4)20*2年度C公司实现净利润9500万元。(5)20*3年1月25日C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6000万元。(6)20*3年度C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冲减其他综合收益8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7)20*3年度C公司发生净亏损50000万元。(8)
由三位海归博士各出资3000万成立了一家基因测序公司。每位联合创始人各占三分之一股份。经过3年的经营,留存收益达到了3000万元。其间没有分红。现正在筹划在纳斯达克上市。某私募股权基金看好该公司。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谈判框架:第一轮谈判内容:PE对留存收益分享付出的代价。第二轮谈判内容:过去的三年对每位原始股东低投资回报的补偿。双方协商过去3年该公司股东平均年回报率定为11%,行业平均回报率为20%,差额部分以现金直接补偿给原始股东,不再留存企业。贴现率为6%(补偿金额需贴现至第四年初)。第三轮谈判内容:未来5年对公司高成长支付的代价。双方协商从第4年开始每年按3%递增。贴现率为6%。以现金直接补偿给原始股东不再留存企业。初创期高风险补偿为每位原始股东100万现金。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前三个营业年度税前利润合计不低于1100万美元且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两个营业年度每年不低于220万美元。要求:请分步计算每轮谈判的金额,并确定最终的协议总金额。并分析该轮融资后未来3年是否能达到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财务条件。(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取1:6.95
A公司目前为亏损状态,其大股东B公司要从小股东C合伙企业买回来26%的股权,承诺6%的收益,那么标准做法是不是,以6%的溢价确定股权交易金额,并以此金额双方缴纳印花税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而且C合伙企业如果要把资金分配给其投资人还涉及哪些税?
转给法人的报销款,回单上备注成还款了,这样有没有问题
这个月能开上个月的发票吗
帮别人代理记账,公司规模小,没啥太多业务,也没什么人,记账凭证主管审核出纳制单都要有名字吗公司就6.7个人都生产的。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应缴纳经营所得税是?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交经营所得多少?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用分配系数,分配出早餐成本和午餐成本,再分别除以早餐人数和午餐人数
什么是无票收入,指的是对公的还是什么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超过30万和没超过都怎么记账?
现在个人可以开公司抬头的电话费,但备注栏会写个人姓名以及电话号,开这样的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如果是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我们公司系统里面的入库和实体仓库里的东西不一致,入库有时候会晚一些,在做销售出库单的时候就会有一部分东西没有从系统里面过,我做账是以发票来做的,收入是正确的。今天意识到了有一部分东西没从系统过导致没有核算成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您好,1. 股权交易定价协商价含6%收益,需合理 亏损企业溢价要有商业理由 。印花税0.05% 双方交,小规模可减半 。 2. C合伙企业交税情况自然人合伙人20% 财产转让个税 或5%-35% 经营所得个税 。企业合伙人25%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交 纯股权转让 。 3. 分配投资人是自然人已交税部分不重复 除不是按股息分,再交20% 。企业不重复交税。
20% 财产转让个税 或5%-35% 经营所得个税,这两个税种的选择有什么限制条件吗,还是任意都可选?
您好,看业务和主体来判断,20%财产转让适用于单纯持股转让,不是经营性质 如一次性股权交易 。 5%-35%经营所得适用于以投资为主业的合伙企业 如私募基金
那合伙企业可以开展非股权投资的业务吗?如正常的企业经验业务
您好,可以的,按实际业务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