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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A欠了债务,房子在银行被抵押,能力还款,又逾期。A会找我们公司,我们公司会以400万收购A房子,不是实际收购,在公司名下的那种,先付定金给A,帮A撤掉房子的抵押,陆续会支付满400万给A,(400万大多数情况公司会找资方出款,等第三方买家回款了,支付资方本金利息,资方转个利息钱)撤掉抵押后,房子找第三方买家交易,让客户开个交易银行账户,把账户控制在公司,买家付款后,还完资方本金利息后把钱转回私户。有时没找到买家之前,A还有其他欠款利息,由公司承担,每次账户钱不够,会由四个老板按比例打钱进私户,有盈利按比例分配,是完结一个案子分一个,如果按正规做账,这种情况怎么弄?这属于什么行业 ?如果开票税目是啥?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问题二:公司业务是收购不良房产,以低价收购有负债的个人住房再找买家卖出,解决个人债务,赚取差价,收购中涉及到找资方垫资,支付资方利息。没有走公账,只记流水,之后经常涉及债权收购,怎么走公账?盈利了是记营业外收入吗?全额交所得税吗,能抵减公司日常费用成本吗?若以后经常收购,可以算作主营业务吗,这种收购债权,可以做主营收入吗,这种收购债券需要取得资质吗?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公司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12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2)12月9日,乙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问,确认为坏账。(3)12月11日,收到乙公司前欠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4)12月21日,收到2018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5)12月30日,向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截至12月31日,丙公司尚未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根据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A注册会计师将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的应收账款账户纳入函证范围,将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为零的账户排除在外。(2)因评估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为低,A注册会计师以2021年10月1日为函证截止日期,对于剩余期间发生的变动实施控制测试。(3)应收账款询证函由甲公司财务人员填写,A注册会计师核对无误后直接发出。(4)甲公司与其客户乙公司产生货款纠纷,A注册会计师同意将询证函原件提供给甲公司作为诉讼证据。(5)甲公司的主要客户在回函中增加“本信息既不保证准确也不保证是最新的,其他方可能会持有不同意见。”条款,A注册会计师认为不影响回函可靠性。(6)回函显示的差异金额小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注册会计师同意了管理层无需调整的意见。要求:针对上述事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说明理由。
,约定A公司应于2022年3月5日前交付货物给 B公司, B公司应在3月10日前付清货款100万元。为了完成该合同,A公司与C公司签订原材料买卖合同,约定C公司应于2022年1月1日前将原材料交付A公司。但是C公司未按期完成交货任务。A公司虽经多方努力,还是没有按时完成与 B公司的合同,给B公司造成了损失12万元。请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一)A公司如果担心将来货物交付后收不到货款,可以怎么做来保证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5分) (二)如果A公司和B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果 A公司违约,则需支付B公司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A公司对本案中B公司的损失应如何赔偿?如果A公司认为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按照我国法律可以继续索赔吗?(5分)(三)由于C公司未按期完成向A公司的交货,导致A公司不能按期交付设备,A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故意的为由,免予承担违约责任?(5分)(四)如果B公司担心发货后收不到货款,要求A公司先支付部分货款后再发货,B公司能否拒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就是房租这块由前面的预付账款现在把这个房租按时间分成短期租赁和使用权资产,这个使用权资产也没涉及过,有没有简便的方式帮我理顺一下这个逻辑,及所需要用到的一些科目,我们审计这边做了测算表
在税务上,差旅费报销给有什么要求
老师,股东入股 一定要本人的卡转入吗? 如果让他老婆的卡转入股本金或者他弟弟的卡转入股本金算不算 还是只能算往来款(因为法人的卡跟别人在打官司,卡冻结了)
1 结转时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相关会计科目有哪些 2 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在借方表示亏损还是盈利,怎么理解的解释一下
老师,请问一下卖手机的公司,客户只提供名字,身份证号码不提供,可以直接开名字吗
去年开重了一张发票,今年红冲,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借预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负数,可以吗
老师,在吗,我想请问一下,电子税务局里面的财务报表数据和账里面的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之前的需要调成一样的吗?
小规模公司。上一个季度做了一个无票收入借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但是今天了解到小规模公司也要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所以我上个季度做的这个分录是错的,那么10月份这个季度要不要把上个季度的凭证冲销掉?重新记一个借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分录呢。
你好 我问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给政府的发票 餐费补贴 助餐点基础补贴 是征税的还是不征税
老师,受益人备案,这个怎么填,我们公司是两个公司投资的,一个比例是51%一个是49%
您好,1赔付时借 其他应收款 - 中信保 ,贷 应收账款 ;收到款时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 。 需申报,按 保险理赔款 类别,提供赔付证明等材料。 2.如果追回货款属于企业未赔付的应收款,提供原报关资料冲减应收账款;如果属于中信保代位追偿款,需冲减赔付款并返还保险公司。 3.凭中信保赔付证明做视同收汇可退税,后期追回款先冲减赔付款,收汇材料需包括赔付通知书、追偿协议及资金划转凭证。
之前收到赔付款时只是银行那边申报了境内收入,单位没有做视同收汇,那现在可以补做视同收汇吗?
您好,可以补的,快快提交资料,修正申报
这个业务被做的有点乱,现在除了补一个视同收汇,其他的也不知道怎么修正?因为赔付款到账的时候,只是银行做了境内收入。其他操作没有做,后期收到应收款时,未超过赔付款的部分,直接给银行提供了客户对应的报关资料做了收汇申报?现在具体怎么做,还请老师指点
您好,1.可以补做视同收汇,凭中信保赔付证明、报关单等材料,在退税系统补申报(逾期需申请审批)。 2.修正外汇申报,联系银行将原 境内收入 改为 保险理赔款 ,避免外汇监管风险。 3.后期收款处理是追回款小于等于赔付款,如果已用报关资料申报,需撤销并重新按 代垫款 申报,划给中信保;追回款大于赔付款,超赔部分返还中信保,附追偿协议。 4.赔付计入 应收账款 冲减,追回款区分赔付内外分别记账。
那好麻烦,就算是更改了,这边咨询过税局,虽然中信保只赔付了50%,但是它可以全额视同收汇,那就是做了50000的视同收汇,递减了10万应收的意思吗,做视同收汇后,除去退回给保险公司的,余下的钱就可以冲销后期的货款了吧
您好,1.中信保赔付 5 ,可全额视同收汇冲减 10 应收账款中的 5 ,剩余 5 仍为应收款。 2.后期收款追回款小于等于5 :需先冲减中信保赔付款(即返还保险公司),剩余部分冲销原应收款;追回款大于5 :5 返还中信保,超出部分冲销原应收款。 3.视同收汇后,赔付部分对应应收款视为已收汇,后期追回款需优先偿还保险公司,再处理剩余应收。
那中信保追偿的时间是多久,?不能客户后面来的以后年度的钱,他们都算追偿回来的款吧?都在返回给他们吗
您好,1.从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一般3年。 2后续支付款项,如果在中信保追偿时效内,且属于中信保应追偿范围(即赔付后追回款项中超出企业未赔付应收款部分),则需返还给中信保;如果超过追偿时效,中信保通常不再有权追偿,客户后续支付款项可由企业自行处理,不用返还给中信保。
那既然前面按照没有视同收汇来做,我是不是可以将错就错,现在来一笔冲销一笔外汇
您好,不建议将错就错,未视同收汇会影响退税(转内销征税),外汇申报混乱易被监管处罚,且中信保可能追讨资金。 我们补做视同收汇,后期收汇需优先返还中信保赔付部分,剩余冲销应收款,避免资金混同。
我补做视同收汇操作应该不负责,主要是银行那边他们也没接触过这样的业务,当时收到赔付款申报时他们还咨询外汇局了,说单独申报,没有说视同收汇冲减客户应收
您好,银行报银行的(5 理赔款),企业退企业的(10 视同收汇),各干各的,不冲突。 1.企业用中信保赔付证明申报视同收汇(退税用),和银行无关。银行只负责把赔付款(5 美金)按 保险理赔 申报外汇,不管退税。 2.银行只管钱到账,不管企业怎么记账或退税。 3. 银行端赔付款正常申报(已做完)。税务端自己拿赔付证明去税务局办视同收汇(10 美金),正常退税。
后期在收汇时应该冲减保险公司的钱,那银行还要我们提供客户报关的资料进行涉外申报,这样的话跟视同收汇不就重叠了吗?
您好,银行审银行的,税务退税务的,资料分开提供即可。银行要资料 - 只是走外汇流程,确保钱是还给保险公司。税务已退税 - 视同收汇早办完了,不用管。两件事独立,资料各交各的,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