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 材料相关公式应为 上月材料余额 + 本月领料额 = 本月完工产品材料成本 + 月末在产品材料成本(前提:材料在生产时一次性投入等合理假定 ) - 若计算“在产品材料分配率”(假定材料按数量、定额等分配),通常是 月末在产品材料约当产量(或定额等)÷(本月完工产量 +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再结合材料总成本分配;若按金额分配,公式逻辑也需基于“总成本 = 完工 + 在产”的平衡关系推导,而非原“月末在产品额÷本月完工额” ,原公式未体现“总成本”的完整归集与分配逻辑。 简单说,原公式错误,需基于“月初 + 本月投入 = 完工 + 在产”的基本平衡重新梳理分配逻辑 。

老师,您好!后来我也想出来的是按您说的:在产品材料分配率”(假定材料按数量、定额等分配),通常是 月末在产品材料约当产量(或定额等)÷(本月完工产量 +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来分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