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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抵押物的核算例:2015年7月5日,借款人新兴百货办理抵押贷款200000期限为3个月,年利率6%,新兴百货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物,价值25万元。借:贷款一抵押贷款-新兴百货200000贷:吸收存款一活期存款200000同时,表外科目记录:收入:抵押有价物品2500007月底,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900贷:利息收入9008月和9月计提利息:借:应收利息1000贷:利息收入10009月5日到期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本息:借:应收利息100贷:利息收入100计提利息不是算头不算尾吗,为什么七月底计提利息是按27天算的,九月的100又是这么来的呢

2025-06-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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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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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7:32

7 月利息:7 月 5 日放贷,到 7 月 31 日,按实际天数算,若算头不算尾等规则,经计算是 27 天,利息 = 200000×6%×27/360 = 900 元 。 9 月 100 元利息:9 月 5 日到期,9 月 1 日 - 9 月 5 日有几天(按规则算),经简化计算(或题目数据调整),利息为 100 元,是用本金 × 利率 × 该期间天数 / 360 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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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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