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我最近到了一家新的单位,是做跨境电商的零售出口。 因为目前大部分走的私账没有进公账,未来公司还是想健康发展,但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正规化入账。 首先,我们的采购几乎全是从淘宝阿里巴巴采购,没有进项发票不知道,采购商品不知道如何入账。另外一方面我们全部是在国外知名网站上销售,终端用户基本都是国外个人也不需要开销项票。物流走的国际物流公司,包清关,但是没有单个的报关单, 这样销售也没办法确认收入。 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1.公司为商贸公司,允许采购价高于销售价销售吗,2.货物已到仓库,但对方暂未开票,月初我公司是否可以提前先开票,等待月中或者月末定取得发票,3.所得税按季缴纳,是否可以前三季度均按亏损报,实际为盈利,等待12月31日统一计提,并在来年按时缴纳,4.员工出差,行程单报销,如果没有行程单,只有比如去哪儿网或者携程的电子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能报销吗,5.年薪领导,比如30万,如何避免缴纳过高个税,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大哈,可以暂不管[捂脸],6.资金占用费发票即利息支出发票,是否正常入账,是否有税务风险,7.货物在运输途中,避免不了损耗,这个损耗应如何处理符合规定。
可以答疑解惑吗?我,我在个税申报的时候,那个关于那个附加附加扣除这个项目中我已经报送了,然后保存了,报送也成功了,我再申报综合界面里带不出来这个个人贷款的利息,所以说我,我怎么知我就想咨询一下是我哪里,操作上出现了问题,我到税局上面那个机子上操作,又可又可以带出,但我在办公室里面的电脑上面操作就带不出,我是想问一下我这是什么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是小规模公司,主营业务如下经营范围:广告发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一般经营范围: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个人商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专业设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现在我开具了一些展板书籍类的商品,我要把他计入到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
老师我想咨询进口跨进电商的税务方面的问题 1.进口跨境电商和国内电商运营有哪些税是不一样的,哪些税是一样的? 2.据我了解的话,跨境是多了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然后其中的进口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消增值税?如果可以抵消的话,就是相当于和国内电商运营的税点是一样的是吗?只是多了一个交税抵税的步骤。 3客户在电商平台退货退款是不是也可以退税(跨境电商综合税)的啊?那如果可以退税的话,是否还能拿出具的完税证明抵扣增值税呢?
物业公司收物业费是主营业务收入吗?垃圾费是主营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呢?物业公司租进来的房子又出租出去给客户收到的租赁租金是主营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呢?还是挂租赁收入呢? 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是: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洗染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日用百货销售;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酒类经营;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合理避税有哪些方法老师
合同签订对先开票后开票有什么影响
老师,麻烦帮忙看下这个题,从分录来看,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不应该是信用减值损失吗?这里有三个涉及到信用减值损失,为什么不是280+400+370呢,有点想不通
生产加工制造业工厂,公司不能生产的就外面采购,生产加工成产品销售,怎么制作一个成本核算表格
中级会计有合并报表这一章吗,我怎么没看到,王文文老师的课的合并报表章节在哪里
滴滴,高德的打车票可以正常报销使用吗,有抵扣吗
公司安全知识问答,几乎每人都有奖品,专票能抵扣吗,进安全生产费吗
老师,请问快速对账,就是银行流水和金鲽软件导出来的账务之间数据,快速对账怎么操作
老师,这个多选题D帮忙看下
您好,跨境电商属于电商互联网涉税信息报送的范围,境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也在报送义务内。报送内容包括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报送时间为季度终了的次月内。
就是比如我现在在的公司是在亚马逊平台做的,亚马逊平台也会把数据报送给国内的税务局 是吗?
您好,是的,因为这是在中国的平台提供服务
中国平台? 啥意思? 我要解释一下 ,公司现在实际业务是做跨境电商亚马逊的,货物以B2B的模式出口到香港公司,再由香港公司在跨境电商亚马逊平台售卖, 这样也会被推送吗
公司在深圳,就是深圳公司先下单采购货物回来,再出口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再在国外平台亚马逊平台售卖
您好,深圳公司负责采购和出口货物,需按照中国内地税务规定进行申报。 香港公司负责在亚马逊平台销售,需符合香港税务政策。如果业务实质在内地,可能需要在中国内地申报纳税。 亚马逊平台作为境外平台,其运营主体(香港公司)的涉税信息可能需要报送,具体取决于业务实质和税务机关要求。
其实现在做跨境电商的都是用内地公司出口给香港公司,再由香港公司在亚马逊平台售卖,,,两边公司都做了各自的申报纳税,……这样的模式不行吗? 另外,实际业务就是做跨境电商的 ,就是一家公司,目前的操作已经各自按规定纳税申报了,这样还需要在内地申报亚马逊的销售数据?
您好,1.内地公司出口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在亚马逊售卖,两边公司分别纳税申报,这种模式在目前的政策下是合规的,但需要确保操作规范。 2.如果内地公司不直接参与亚马逊销售,只是负责出口,那么通常不需要在内地申报亚马逊的销售数据。
关于第二点 内地做货物出口到公司 就只做出口货物,不参与亚马逊销售, 有一家公司专门设立做外包服务的,就是负责承包香港公司的电商平台经营外包服务, 这家也正常按规定申报纳税了 ,这样可以吗
您好,内地公司只负责出口合规,正常申报出口退税。 香港公司在亚马逊销售合规,符合离岸豁免条件。 外包服务公司合规,按政策申报纳税。 这种模式可以,但需确保各环节符合税务规定。
外包服务公司取的收入是免税(增值税)的吧?
您好,如果外包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完全在境外消费,且符合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条件,其收入可以免税。 服务接受方在境外,收入从境外取得,需签订跨境合同并备案。 符合条件可免税,如果不是这样需缴税。
老师还有一个问题 推送的数据是从6月开始,还是以前年度的比如21年 22年 23年也推送?
您好,目前要求推送的是2025年6月及之后的数据。 以前年度数据: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数据暂无推送要求。 我们持续关注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