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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企业应当将本期确认的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解,这些类别应当反映经济因素如何影响收入及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 B、企业在对收入信息进行分解时,可以采用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类型、经营地区、市场或客户类型、合同类型 C、该项履约义务是原预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一部分时企业必须针对该项履约义务披露有关信息 D、企业应当说明其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与通常的付款时间之间的关系,以及此类因素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账面价值的影响的定量或定性信息
1、经济法调整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贡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没有行使其债权的,不再清偿。)3、有限合伙企业中,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编制清算报告,并于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5、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6、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法律效力,()7、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8、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商标核准之日起计算,并且可续展,()9、抽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监餐检查的主要方式,10、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陪ấ,不得向销售者要求陪偿。
1、经济法调整的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贡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没有行使其债权的,不再清偿。)3、有限合伙企业中,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编制清算报告,并于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5、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6、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法律效力,()7、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是合同的必备条款,()8、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从商标核准之日起计算,并且可续展,()9、抽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监餐检查的主要方式,10、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只能向生产者要求陪ấ,不得向销售者要求陪偿。1、经济法律关系最普通最主要的客体是()。A物B行为C货币和有价证券D智力成果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A经济法律关系B特定的经济关系C各种经济关系C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
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债 务人以债权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为由请求 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哪些情形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呀,能不能举例说明一下
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的下列关系中,构成关联关系的有()。 A.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B.双方存在持股关系,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必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C.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 D.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 E.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持股比例未达到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您的竺宏】ACE 老师:这个题目D错哪了?要达到50%?
老师,2016年注册的公司,1000万,现在只实缴了220万,这个有什么影响吗?正确做法应该是怎样呢
公司之间可以借款吧,需要交税吗
老师您好,我们有小规模纳税人。做季度申报。 是不是今天就得告知他们,开多少发票了。否则月底前,也许就来不及了吧。 到时收入金额就会很少。
小白求解,之前的账做了研发费用,怎么看有没有加计扣除?看哪张表第几行?
老师,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5月份接手上一任会计做账,发现银行存款余额对不上,需要如何调整做分录呢?
老师好,新成立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跟总公司选汇总申报合适还是单独申报合适?这俩有什么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明细和送货单上的不一致,发票是不是要退回
请问老师,完工产品入库可以按客户订单编号一个产品代码来设置吗?
民营非营利企业学校,收到增地补偿款和财务补贴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呢
您好,不全对哦,个人留置需 一对一 (同一法律关系),企业留置基于经营活动更灵活,但两者均需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不得随意留置第三人财物。 个人之间 留置条件需基于 同一法律关系(如修车欠费-只能留置该车)。 第三人财产原则上 不能留置,除非因同一法律关系合法占有(如修他人代送的车,可留置),且法院支持优先受偿。 企业之间 留置条件不用同一法律关系,但债权需源于 持续经营活动(如长期合作中,可留置其他货物抵债)。 第三人财:不得留置,如果不是这样第三人可要求返还(除非符合善意取得等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