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持续经验就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不属于持续经验比如破产清算等,就是不会继续营业。

企业之间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债 务人以债权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债权为由请求 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哪些情形不属于企业持续经营中发生的呀,能不能举例说明一下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 B.支付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撤销与无效 问题:债务人财产可撤销情形,六个月和一年内有点混淆?老师, 可撤销情形中有一点: 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可以撤销,但是在提前1年~6个月期间,提前清偿未到期债权+受理前到期:为不得撤销,这个怎么理解,两个不冲突吗?可以举例子吗?
下列关于重整计划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B.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C.重整计划执行人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经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应当更换执行人继续执行重整计划 D.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批准的,法院应宣告债务人破产 E.债权人依照债权分类,对重整计划分组进行表决 【答案】ABDE 【解析】选项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问题:重整期间,取回权能不能具体讲讲?比如谁不能行使谁能行使? 还有关于债权申报,能不能展开讲讲,比如连带债权人啊,有担保的债权人啊,保证人啊?可以重复申报吗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 A.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个别清偿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C.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电费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D,E 问题:B选项,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个别清偿,老师,本题中B项为什么不是?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这句话怎么理解?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 A.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 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电费 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答案】ADE 【解析】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3)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问题: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这个指的是什么时间,破产前一年,破产前六个月且有破产原因,还是破产申请受理后?
我有一家国外的供应商,给我们开了10万的形式发票,现在要给我们降价,降价部分开具信用函Credit Note退款, 1、这个信用函可以作为记账的凭证吗, 2、可以使用10万形式发票的部分金额吗(按照这个10万的发票-信用函,作为入账的金额进行报票)
老师我们是建筑企业,在2022年时候给甲方开了工程发票,甲方今年才做完审计,结果审下很多,导致需要给甲方在25年红冲发票。请问25年红冲的发票,是不是会让冲减25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会影响当期吗,如果是
开票税率会自动显示吗?
线路板制造行业关于销售成本,核算的,有没有电子表格可以发我一下
老师,记账凭证的日期,实操课老师讲的是:填写原始单据上最晚的日期,但我又百度了一下,有的说记账凭证日期填写凭证的填制日期,请问: 1. 记账凭证日期应该填写什么时间的日期 2. 如果记账凭证日期填写的是编制凭证的日期,那么在月底财务还没有结账前,次月继续编制记账凭证,那么次月初编制的记账凭证日期,可不可以填制次月的月份,比如1月份的凭证,填写2月3日 3. 编号在前的凭证,记账凭证上的日期能不能晚于记账凭证编号在后凭证上的日期,比如1月份的3号凭证日期是1月8号,1月份10号凭证的日期是1月5日,就是说凭证号在后的记账凭证上的日期 早于 记账凭证号在前凭证上的日期,允许吗 谢谢
进公司电子税务局能查发票真伪吗
老师,刚接手一家公司,他家账面上待抵扣进项税额为0,但是电子税务局上未勾选里还有29万多,是没有入账的原因吗?这样正常吗?我应该怎么处理?
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是填写实际的工资还是填写最低基数?
老师 如果我是16年高中毕业 自学考的初级并参加会计工作 23年报考的高起专 26年高起专毕业 那我26年能考中级吗
我想接触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但是在电子税务局上解除关系的地方出现这个对话框是什么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