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网上也有?你们在什么平台销售?
老师,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这句话是不是就是说我12月份有笔费用已入账,但是没有发票。这个发票但2021年1月份取得了。那么我这次费用能报销吗
老师,国有企业不归税务局管吗,为什么他们把我们发票丢了,喊我们走税务局出证明,在我了解政策中,发票丢了,用我们销售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复印件给他们作为记账凭证就行了,但是这家国有企业非说这样不行,要重新开,要么就是税务局出证明,重新开涉及到我们重复交税,红冲的话,我们开给他发票是一般纳税人6个点税率开,但是现在我们又是小规模1个点,税率都不一样了,又红冲不到,打电话给专管员,专管员说如果管理他们税务局非要喊税务局出证明,请他们管理部门这个理由上来,我们根据他们理由回复。专管员都拿他们无语了,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号文件第四条就写有发票丢失用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做账就行,我就在我想,他们国有企业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吗
【深圳市税务局】尊敬的纳税人深圳市佳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现向您推送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如您企业符合政策,建议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退税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请忽略此信息。 退税申请开始时间:对于存量留抵退税:微型企业4月1日起,小型企业5月1日起,中型企业7月1日起,大型企业10月1日起;对于增量留抵退税,4月1日起,如有问题,请咨询0755-12366,您的非常满意,我们的无限动力!(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这个文件解读的意思
【江西税务】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已正式开通,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当前取得的发票金额与预缴申报的成本费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以免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税风险。 您好老师,收到这样一条信息有什么风险?
尊敬的纳税人(东莞市××X有限公司:按上级工作部署,请各涉税中介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2〕34号文(网上已公开),全面开展自查,并于5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提交至管理股室,多谢合作老师你好这个是什么意思。
老师我就想知道跟什么企业有关系 是谁报送信息
同学,你好 有关系,就是有些网上销售的小企业,不按实申报,这个就是要求他们按实申报的。 这个对于平时正常的申报的没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