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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一家公司去年成立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主要做机械类产品的,以前没有发生过销售,每个月都是零申报,10月第一次开了销售发票(品名:羊绒衫),10月做账的时候,做了确认销售收入的分录,结转销售成本是暂估的,该公司账上固定资产目前只有空调,11月份的时候,该公司采购了一批材料(羊绒衫)。我在核算成本的时候,我们账上固定资产也没有生产设备类的,也没有水电费。我就把之前购进的机械类材料发票做成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类的,这样的话,可以吗
老师,我想问下我公司对外是制造企业,但是销售商品(有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都是没有加工,制造生产,是供应商提供的产成品那种,然后现在老板想搞出口,这样备案是生产型企业,然后出口是想用免抵退,请问这个我拿到进项发票,可以全部抵扣进项税额吗?
1.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2.本台帐需将企业所有产品记入其中,产品名称按企业自行统计的名称来填报,并且产品间不得有包含与并包含的关系。 这句话的意思是,包含以前生产的没有销售出去的产品吗?
请问老师,我公司属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营软件产品销售。外聘研发公司为我公司研发软件,我公司支付费用,该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已申请下发了)归我公司,我公司无研发人员,纯属外聘团队为公司研发软件。 我的问题是,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是否按如下政策操作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医疗器械企业 有自产自销 有购进销售两种方式 请问有什么优惠政策 自己生产,比如在增值税方面,医疗器械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此外,企业购进的国产高档医疗器械在销售后,可以按照国家标准的50%抵扣进项税额,从而降低企业成本,这个文件号有吗? 2.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于大型的骨科、放射科、射频设备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可以调低至较低比例, 这个税率是多少,有知道文件号吗?
您好,眼镜生产销售企业(有内销有外销)能否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核心看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则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 抵减增值税(出口对应的进项不可加计),且需单独核算相关数据,成本混乱、无进销存系统会影响准确计算,易引发税务风险哦。
要高新技术企业的制造业才能算先进制造业吗? 反正这公司不能冒这个险
您好,目前政策规定,能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特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高新技术企业需依据相关规定完成认定。不过广义上先进制造业还包含应用先进技术、工艺的各类高附加值、高技术产业及转型后的传统制造业。但就该政策而言,“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是硬性条件。鉴于贵公司成本核算混乱、无进销存系统,财务核算规范性不足,若不确定自身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及能否适用政策,切勿贸然享受,否则面临税务检查时,可能需补缴税款、滞纳金,还可能被罚款,建议先梳理财务状况,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判断资质,再决定是否适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