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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1000元未申报增值税,2025年7月更正申报补交增值税56.60元和附加税费5.60元。7月做会计分录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减少“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6.6+5.60元。请问这种情况,再更正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时,是“调增”56.6+5.60,还是“调减”56.60+5.60呢?

2025-07-0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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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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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5:08

你好,是调减才对的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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