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就是那样子的哈
老师,你好。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我想问一下,支付季度租金对方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我想问一下增值税普通发票能不能抵扣进项税
老师,我有4个问题:1,关于向银行索要手续费发票的,想请问,企业必须从银行取得开具给我们的增值税发票,我们企业才可以凭手续费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吗?2,银行是可以给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票吗?如果开给我们的是专票,那么企业不仅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又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吗?3,如果银行不愿意给我们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那我们企业只是凭借银行手续费回单,也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4,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可以向银行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吗?如果利息支出没有对应的发票,只凭利息支出的银行回单,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老师这段话什么意思?本次国家税务总局座谈会上,明确提出反向开票具有进项抵扣和税前扣除的双重功能,同时,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减免征收增值税,此举意味着再生资源反向开票制度将基本复制现行农产品收购发票制度,实现销售者不多承担增值税负担的同时,回收企业可以自行填开增值税抵扣凭证,切实解决再生资源行业“第一张票”的难题
老师:请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出售这通过反向开票销售保费产品,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对其”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当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的申报,并按规定缴纳代办费用;这个规定是,如果出售者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的金额不超10万元,就不用帮忙代替申报税费了是吗?
老师,如何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老师,运输企业2019年7月取得别克汽车发票,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500 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进费用了
老师劳务费不管有没有发票都要申报是吗?没有发票是不是就不能税前扣除?还是说800以下可以不用发票也不用申报?
假设设备买了10万,卖了5万,折旧1万,是不是处理损益就是营业外加收入10-5-1=4万,4万放营业外收入?假设税金0元,方便计算。
老师,现在更正2022年-2024年申报表,需要每个季度都改吗?税务局说只改每年的第四季度就可以,这样操作的话,企业所得税怎么改? 图片里是改的22年第四季度报表后需要交的税,但是这个交的税里涵盖了前期填错时已经交的税,怎么把已经交过税款的抵扣掉? 改之前只交了专票的税款5320.6元及附加税319.23,共5639.83元,当时普票147077.23元填在了免税一列,现在需要补交22年全年普票金额1743190.5
老师,我们是甲公司的代理商,代理商组织会议,我们邀请客户参加会议,会议销售课程,达成成交了,我们公司收款,然后甲公司负责交付,我们付甲公司交付款。 现在,甲公司的会务费及老师提成,需要我们分摊,但是他们是用私户收款的,也要求我们用私户付。我们没有私户,也不想找私户,怎么给甲公司解释比较好?
老师好,我们单位7月21日入职新员工,定的工资是5000元,请问7月份工资怎么计算?
老师,您好麻烦讲解下1.2.5这几道题,第一题疑问点是所得税税率25%凑热闹,就不会做了;第2题是乙公司对外出售40%,是不是表述错了,
个体工商户 要自己开增值税发票 一定需要查帐征收吗
求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率需要×β吗老师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老师,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先报税,再申请退税
老师,就是第一句话我有点不太明白,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是指什么
意思是不是买来就销售,就是废物利用比如废品发电,就是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老师,我们买来废品然后再生产成颗粒销售,可属于即征即退的
再后边这个目录里边找: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财税〔2015〕78号文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提醒: 1.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2.已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