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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A公司当日发行的面值为100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5%,期限4年。按管理层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甲公司将该债券投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要求请分别一下情况做出该项债券投资取得、计息、到期的相关业务分录 (1)债权的公允价值是98万元,相关交易费用是2万元 每年末计息付息、到期还本 2)债券的公允价值是88万,相关交易费用2万,每年末计息付息、到期还本 3)债券公允价值103万,相关交易费用2万,每年末计息付息、到期还本 4)债券公允价值103万,相关交易费用2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13章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减值只适合于图一中所列的这部分资产。金融资产会涉及减值,金融负债会涉及减值?金融资产三分类当中有一类特殊的权益工具。会计科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我不太理解,为什么郭老师把这一点放在金融资产分类三分类当中其中一类又说他是一个特殊的,那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就直接把其他权益工具拿出来,我们金融资产就只分三类,再加一个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在进行减值的时候,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他们都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不涉及资产的减值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我之前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这两种者在区分的时候,我不会。 交易性金融资产就是以交易为目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就是非交易性为目的权益工具,这样理解吗?嗯,那么如何分,它是交易性还是非交易性,就看他出售不出售吗 简单理解金融资产,普通的三分类的 第一类摊余成本就是收本收息, 第二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收本收息在家出售。 第三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就是以出售为目的。 最后有一个金融资产的特殊规定,就是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就是我持有,但是我不以出售为目的
套期工具,一般情况是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工具; 但是特殊情况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类的金融资产也是能作为套期工具是不是? 如果是一般就是“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是不是?但是他们能成为套期项目?这个是什么意思还是我看到得这段文字有问题?
应收账款到期是第一类金融资产:债权投资么? 与银行签了保理协议,不附追索权的是第二类其他债权投资么? 附追索权是第三类交易性金融资产么? 是这样么?为什么是这样呢?
您好,分期付息与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科目确实不同,前者使用“应收利息”,后者使用“应计利息”二级科目 债权投资(摊余成本计量) 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计量) 借: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 借:财务费用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应付债券(摊余成本计量)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企业发行债券 贷:应付债券——面值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金融负债到期偿还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企业发行债券 贷:应付债券——面值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金融负债到期偿还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第一个是不是写错了?怎么二个都是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它的应计利息也是按票面利率乘以票面价值吗? 因为你这上面全部都是应计利息,请问考试的时候我什么情况下要写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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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金融资产利息核算的差异 分期付息与一次还本付息的关键区别在于利息确认科目:分期付息使用“应收利息”科目(仅初始取得时),而持有期间及一次还本付息均通过“应计利息”二级科目核算(如“债权投资——应计利息”)。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利息按票面利率×面值计算,分录为“借:财务费用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 2.考试中科目,“应收利息”仅适用于初始购买时已宣告未发放的利息(如分期付息债券的已到期未支付利息),后续计量无论付息方式均需使用“应计利息”。例如:债权投资分期付息的分录为“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3.2024年新规统一了利息核算逻辑:持有期间利息一律通过资产/负债的“应计利息”二级科目处理,避免分期/一次付息的混淆。企业发行债券时需同步确认面值与应计利息负债(贷方并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