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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房开企业,税务局给我们推送风险点,说我们23年度企业所得税预售收入与增值税预售收入不一致,增值税计税依据是1572986.25,增值税预售收入1572986.25,企业所得税预售收入:0,差额1572986.25,这个应该怎么自查呢,造成这个差额的合理原因是啥呢?

2025-08-20 15:0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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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5:04

自查方向: 确认增值税预售收入计算是否正确(预收款 ÷(1 %2B 税率)),企业所得税是否漏报预售收入(如未将预收款计入)。 检查是否因申报时间差(如 12 月收款,增值税次年 1 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次年一季度申报,导致 23 年所得税暂为 0)。 核实是否有会计核算错误(如预售款误入往来科目,未计入所得税预售收入)。 合理原因: 申报时点差异(增值税按月 / 次预缴,所得税按季预缴,年底收款可能增值税已报、所得税未到申报期)。 对 “预售收入” 范围理解偏差(如部分款项增值税需计税,但企业所得税暂不满足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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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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