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不可以,你需要做固定资产,然后安月折旧。 税法上可以一次抵扣所得税去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表。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就账务处理方法我在网上查过,基本分为三种说法:一是,一次性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二是,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一次提足折旧;三是,按正常的固定资产购进处理,购进时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按月计提折旧,年终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这三种方法倾向于哪一种账务处理方法?
甲摩托车生产企业(简称“甲公司”)于本年5月成立,是我国一家居民企业,属于制造业行业,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当年销售摩托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00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4800万元。(2)将自产摩托车用于对外投资,该批摩托车不含税市场价为150万元,成本为60万元。(3)当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万元、增值税585万元。(4)6月购入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设备,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75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甲公司将该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已知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在当年销售,相关成本已结转。该设备净残值率规定为10%,设备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算。(5)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200万元,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为150万元。
甲摩托车生产企业(简称“甲公司”)于本年5月成立,是我国家居民企业,属于制造业行业,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当年销售摩托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00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4800万元。(2)将自产摩托车用于对外投资该批摩托车不含税市场价为150万成本为60万元。(3)当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500万元,增值税585万元。(4)6月购入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设备,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75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甲公司将该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已知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在当年销售,相关成本已结转。该设备净残值率规定为10%,设备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算。(5)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200万元,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为150万元。(6)当年发生管理费用75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80万元、业务招待费120万元。(7)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5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人180万元。(8)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为12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75万
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遇到价值500万以下可当年度全额一次性扣除折扣的情况。这个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如何弄? 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可以按月正常计提折旧,在所得税申报是填写一次性扣除,并且以后年度纳税调整,账务上通过递延所得税体现。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历史成本法,是应该在一次性扣除时就全部做到费用里吗?这样做账对吗?另外就是利润表等于已经去除这笔固定资产全额折旧后的金额了,那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又怎么填写呢?望指教,谢谢
老师,公司出售了一辆二手车,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的发票是2万,没有税额,然后我们公司自己开了一张含税价2万的发票,那我直接按自己开票的发票报税就行吧?不用管二手车市场开的吧
股东向公司借款,超过一年没归还,视同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还有这个规定吗
个体户的地址能在楼上的办公室么
老师你好,货物运输代理发票是开税率6个点的发票,还是9个点的运输发票
遇到上游因虚开发票被立案,导致我们也被税务稽查。当时有合同,付款凭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在得知对方公司涉嫌虚开,怎么处理比较好
老师,问一下22年疫情考试延期到23年3月份才考,这成绩是算22年吗,那到哪一年就作废过期了。
电子设备和家具到底要不要设置残值率?
老师,我自己个人的车位发票丢了,要求对方重开,对方不愿意,怎么办
老师好,请问12月收到租金发票1份,金额30000元,支付方式其中1万企业网银转老板私卡,再老板私卡转对方,还有20000元直接对公支付的,发票备注栏内标明10000元租赁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日止,还有20000元租赁期限为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止,会计分录怎么写,求解
老师,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前每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是一样的数,今年我们部分房子已出售,请问今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已出售的这些房子面积应该怎么核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