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税务风险大。 核心问题:业务流(乙买甲设备、乙委托丙拆除)、发票流(甲开给丙、丙开给甲)、资金流(乙付甲)完全不一致,违反 “按实际业务开发票” 规则。 风险:甲、丙属虚开发票,面临罚款补税,严重可涉刑;丙的设备票进项不能抵、甲的工费票不能税前扣;乙没取得对应发票,成本费用也无法合法扣除
老师,您好,咨询一下:甲委托乙借款给丙公司,乙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现在乙指示丙付息给甲,甲开具发票给丙,这样操作税务有什么风险?甲开具的发票能税前列支吗?甲乙是同一股东下的子公司 还有甲开具发票是否属于虚开?
你好!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现在有甲方、乙方、丙方、甲方欠乙方货款、乙方欠丙方货款,丙方又欠甲方货款,都给开发票的,现在为了平账,甲方开转账支票给乙方,已方背书给丙方,丙方再背书给甲方,可以这样操作么,要注意什么,都是真实的往来业务,为了平账
老师好,甲乙丙三个公司,甲预付乙100万,甲也预付了丙50万,乙欠丙80万,现在甲乙丙签了个三方协议,丙不用给甲供货开票啦,把甲预付丙的50万变成甲一共预付乙150万,乙欠丙30万。请问老师这样的协议可以在外账上冲账吗?合不合理,有没有税务风险?
老师 我们公司有一笔业务 乙方买甲方的货 货款已付 甲方欠乙方的发票 目前是丙方用了乙方的货 丙方和乙方是老板自己的公司 丙方和甲方也有往来 现在老板想让甲方写个三方把票直接开给丙方 这样可以吗
甲为需方,丙为供方,甲委托乙运输丙供的货物,甲与丙结算货款及运费,由丙代收代付运费,运费发票直接开给甲方,这样处理可以吗,有没存在涉税问题
如果新入职的人,第一个月发工资了,申报个税了,他有专项附加扣除,第二个月才弄的,会不会导致第一个月多扣税?会影响什么
外贸公司 先收钱 货没出 挂预收账款的科目吗 但是先收钱不对应每次出货的合同 后面是挂在预收账款还是应收账款
如何规范研发费用核算老师
税务师财管与会计,怎么计算分数
退税申报,导入报关单,数据处理,需要填写的出口发票号码,数据量大,怎么批量导入出口发票号码呢
开普通发票…扣6个点的税是什么意思?
公司上个月刚成立,从事塑料贸易企业,8月进项8万,销项5万,请问如果全部勾选认证,无需再交增值税,同时会计分录上也不用做任何分录是吗?如果我想交点增值税,进项勾选4.5万,意味着报税时需要交0.5万的税,那么我会计分录要做计提吗?怎么写?
这个购买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就是销售方开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吗?只是站的角度不同,所以名称不同而已,为什么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扣除?
你好老师,请问分公司业务取消,员工都转入总公司发工资,但是分公司还没注销,分公司还要申报个税吗。
老师1、个人出售商铺可以代开专票吗?个人税率是5?!2、评估价低于购买价专票免税吗?3、购进固定资产兼用于简易和一般项目全抵扣进项?4、用于投资性房地产呢?怎么区分商铺投资还是自用入账呢?5、公司购买个人商铺入账必须要个人代开发票和支付房款。不能0️⃣元购吧?6、原价120万,现价如何确定?房管局核定吗?
为什么丙不能抵
签订的合同这么约定的也不可以?
因为丙和甲没有 “设备买卖” 的实际业务 —— 设备是乙向甲买的,丙只是帮乙拆设备,并非设备购买方。 根据增值税规则,进项税抵扣需满足 “业务真实 + 发票流与业务流匹配”,丙取得的甲开的设备票,对应的业务不是自己发生的,属于 “与实际经营无关的发票”,所以不能抵扣,抵扣了会被认定为违规,面临补税、罚款风险。
如果丙和乙有债务问题,乙欠丙的钱,乙债务重组把甲的设备卖给丙可以吗
乙方是出资的,甲方开票给乙方是正常,乙方接发票接不了设备票,只能接废钢,所以开给了丙方
他接不了设备票这种有什么好办法吗?
乙欠丙钱,可通过债务重组将设备转卖给丙:需签债务重组协议,明确乙用设备抵欠丙的债务,此时设备所有权从乙转移到丙,业务流合规。 乙 “接不了设备票”,可按实际业务调整开票:乙向甲买设备,甲应先开票给乙(设备票);乙再将设备转卖给丙(债务重组),由乙给丙开设备票(乙若无法开,需确认是否因经营范围问题,可临时增加范围或按规定代开),而非甲直接开给丙,避免发票流与业务流脱节。 若甲直接开给丙,即使有债务重组,因甲和丙无直接买卖关系,丙仍可能因 “发票与业务不匹配” 无法抵扣,乙也会因未取得设备票导致成本无法扣除,税务风险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