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先记 “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后期转能源费,按用途入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能源包干费直接按用途入对应成本费用。 1 元购系统需按转让日公允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是按 1 元,且要正常提折旧。 节能收益是改造后能源成本减少额(改造前成本 - 改造后能源包干费),公司收益通过少付费用体现,付给对方的分成入能源费成本。 1. 支付定金时 定金本质是 “预付的能源包干费”,后期需转为能源费,因此先通过 “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 核算,不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分录: 借: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 贷:银行存款 2. 后期定金转能源包干费 %2B 支付后续能源费时 定金结转:按合同约定,将定金转入当期应承担的能源包干费; 能源包干费:属于你公司日常经营中为获取能源服务发生的费用,根据能源用途(如生产用、管理用)计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生产用计入 “制造费用”,管理用计入 “管理费用”)。 分录(假设为生产用能源): 借:制造费用 - 能源费(定金金额 %2B 当期额外支付的能源包干费) 贷: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结转定金) 银行存款(当期额外支付的能源包干费,若有) 若收到对方开具的 “能源费” 发票,直接附在该笔分录后作为凭证依据
老师我还想问下,公允价值确认实操中是财务自己来确认吗?
不是财务自己单独确认。实操中财务是 “主导执行方”,而非 “单独决定方”: 若资产有活跃市场(如上市公司股票),财务主导,需业务部门配合提供交易背景,再用公开市场报价确认公允价值; 若资产无活跃市场(如非上市公司股权、房地产),需财务协调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资产实际情况,凭评估报告确认; 无论哪种情况,财务都要留存依据(报价截图、评估报告等)备查。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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