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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包干入账问题 公司与外部公司签订了能源供应服务合同,约定对方承担我们所有能源系统改造费用,我们不承担任何投资费用,后期维保也是对方负责,合同期内系统产权归对方所有,我们向对方支付能源费,对方向各能源公司支付,对方开票项目是能源费,合同结束后以一院价格将节能系统转让给我们,项目开始时,要先付对方一笔定金启动项目,后期定金转为能源包干费,问题是1、这笔定金及能源包干费,我们用什么科目核算?2、项目结束后,若我们以一元价格接受了这个系统,要怎么入账?固定资产吗?原值一元?还要折旧吗?若不是资产那用什么核算?3、合同还约定了双方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收益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的节能收益以及付给对方的节能收益怎么入账?

2025-09-12 09: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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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9:57

定金先记 “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后期转能源费,按用途入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能源包干费直接按用途入对应成本费用。 1 元购系统需按转让日公允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是按 1 元,且要正常提折旧。 节能收益是改造后能源成本减少额(改造前成本 - 改造后能源包干费),公司收益通过少付费用体现,付给对方的分成入能源费成本。 1. 支付定金时 定金本质是 “预付的能源包干费”,后期需转为能源费,因此先通过 “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 核算,不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分录: 借: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 贷:银行存款 2. 后期定金转能源包干费 %2B 支付后续能源费时 定金结转:按合同约定,将定金转入当期应承担的能源包干费; 能源包干费:属于你公司日常经营中为获取能源服务发生的费用,根据能源用途(如生产用、管理用)计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生产用计入 “制造费用”,管理用计入 “管理费用”)。 分录(假设为生产用能源): 借:制造费用 - 能源费(定金金额 %2B 当期额外支付的能源包干费) 贷: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结转定金) 银行存款(当期额外支付的能源包干费,若有) 若收到对方开具的 “能源费” 发票,直接附在该笔分录后作为凭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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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58 追问 2025-09-12 10:39

老师我还想问下,公允价值确认实操中是财务自己来确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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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2 10:42

不是财务自己单独确认。实操中财务是 “主导执行方”,而非 “单独决定方”: 若资产有活跃市场(如上市公司股票),财务主导,需业务部门配合提供交易背景,再用公开市场报价确认公允价值; 若资产无活跃市场(如非上市公司股权、房地产),需财务协调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资产实际情况,凭评估报告确认; 无论哪种情况,财务都要留存依据(报价截图、评估报告等)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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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58 追问 2025-09-12 11:21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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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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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先记 “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后期转能源费,按用途入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能源包干费直接按用途入对应成本费用。 1 元购系统需按转让日公允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不是按 1 元,且要正常提折旧。 节能收益是改造后能源成本减少额(改造前成本 - 改造后能源包干费),公司收益通过少付费用体现,付给对方的分成入能源费成本。 1. 支付定金时 定金本质是 “预付的能源包干费”,后期需转为能源费,因此先通过 “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 核算,不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分录: 借: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 贷:银行存款 2. 后期定金转能源包干费 %2B 支付后续能源费时 定金结转:按合同约定,将定金转入当期应承担的能源包干费; 能源包干费:属于你公司日常经营中为获取能源服务发生的费用,根据能源用途(如生产用、管理用)计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生产用计入 “制造费用”,管理用计入 “管理费用”)。 分录(假设为生产用能源): 借:制造费用 - 能源费(定金金额 %2B 当期额外支付的能源包干费) 贷:预付账款 - 能源包干定金(结转定金) 银行存款(当期额外支付的能源包干费,若有) 若收到对方开具的 “能源费” 发票,直接附在该笔分录后作为凭证依据
2025-09-12
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将升级配置的设备在合同一开始就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挂应付款,服务费作费用处理,原则上是合理的。因为设备在合同期结束后归贵单位所有,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然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条款的明确性:确保合同中对于设备所有权的转移、设备的质量保证、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等条款清晰明确,以支持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价值分摊:虽然合同总价为 19.8 万元,但其中包含了设备款和服务费。需要合理地将设备款和服务费进行分摊,以准确确认固定资产的价值和每期的服务费用。 3.税务方面:对方开具的均为 6%的技术服务发票,需要确认这种发票类型与实际业务中设备和服务的构成是否匹配,以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4.后续评估: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例如检查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 例如,如果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超过 30 个月,那么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合理的折旧方法和期限进行折旧计提。 所以,这样的处理方式初步判断可行,但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2024-07-29
方案一 可行性:商业逻辑可行,但要符合税务和外汇管理规定。 发票项目:依业务定,如“[产品名]销售”或“[产品]配送服务”。 涉及税:增值税(销售13% ,服务6% )、企业所得税(25%)。 加利润:按成本和期望利润率算开票金额。 付美金:要有真实业务和单证,符合规定可付。风险有汇率波动、税务处理不当风险。 方案二 可行性:三方一致且合规可行。 抵消协议:明确三方主体、债务债权、抵消条款、声明保证及违约责任。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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