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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甲单位是全民所有者企业,是个酒店,当初成立的时候,是乙乡集体所有者企业,出的地,甲方的的另外的股东丙出具的钱,建成的大楼,成立的甲企业与乙乡联营性质的,甲账面上的房屋建筑的成本就是建楼房的成本。甲的股东也只有丙,土地没有甲的账面核算的,请问缴纳房产税也是不含土地的金额,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当时也没有估价因为是联营企业。

2025-09-21 16: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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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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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21 16:35

您好,甲单位作为酒店,虽然当初是乙乡出地、股东丙出钱建成大楼,属于和乙乡的联营企业,而且甲单位账面只记了建楼的成本,没核算土地(土地是乙乡集体所有,当时也没估价),但缴纳房产税时,不能只按账面不含土地的建楼成本算,按照规定,不管账上怎么记,房产原值都得包含土地的价值;具体来说,要先通过参考同地段类似土地的市场价值等方式,算出乙乡用来联营的那块土地的价值,然后把这个土地价值和账面的建楼成本加起来,得到总的房产原值(比如土地价值1000000元,建楼成本2000000元,总的房产原值就是1000000%2B2000000=3000000元),最后再按照总的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通常是10%-30%)后的余值来缴纳房产税,不能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当初没估价且没在账面核算,就不算土地价值只按建楼成本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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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5-09-21
先清算联营体的债权、债务及资产(重点核算楼房价值); 清偿债务后,按合同约定,乙可分楼房一半所有权或对应价值款项; 乙原出资的土地因与楼房不可分割,可作价抵偿或结合楼房分配处理; 乙按合同或出资比例分担退出前的债务、分享盈利; 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5-09-19
你好题目要求做会计分录吗?
2022-11-09
你好,学员,稍等一下
2022-11-09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存在一定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首先,之前故意做假评估以少缴纳出让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可能会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 对于新公司的成立和土地入股的问题,如果有股东只承认 1800 万的评估价入股,可能会引发股东之间的争议和矛盾。 从财务和税务的角度来看,土地使用权以投资入股的方式进入新公司,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通常更接近真实的市场价值。 如果按照 1800 万的评估价入股,可能会导致原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减值,但同时新公司在接受土地入股时,可能会按照 1800 万入账,并可能影响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未来的财务状况。 例如,如果新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5000 万,该股东以 1800 万的土地入股,那么其在新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就会相应降低。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 1.股东之间充分沟通和协商,寻求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咨询专业的法律和税务顾问,了解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税务影响,并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3.重新进行合法、合规的土地评估,以确定更准确和合理的价值。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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