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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也可以扣除分包款之后来算吗

2025-09-2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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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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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2:06

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扣除分包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这里的实际经营收入是否包含分包款的,可否按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进行确认。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答复内容: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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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其中“实际经营收入”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
2024-11-27
不可以扣除的3400除以1.09乘以0.2%。
2022-10-12
你好;  你可以减去分包的这部分成本来计算利润; 计算所得税的  
2023-03-23
您好, 你们也是可以扣除的
2023-09-08
异地预缴所得税,不可以扣除分包款的余额来交税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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