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一致。为保障退税流程顺畅,企业应严格遵循“三单一致”(报关单、发票、合同)原则。
老师 您好 A国内贸易公司跟B国内贸易公司采购产品,B贸易公司跟C工厂采购产品,A贸易公司出口报关,但是因为海关要求,在报关单上备注了C工厂的名字,会不会影响A国内贸易公司的退税?
你好,老师,我们是做出口的,五金加工,涉及到退税,请问提供的资料,合同编号是不是要和报关单号一致?是硬性要求吗
学堂老师,请教一下,出口贸易公司出口退税的货物,采购后需要研磨,采购的货物跟报关单上的都一致,能申请出口退税,就是发生的研磨的成本如何开票才能退税呢?因为也是货品的成本,谢谢老师了
我单位是生产企业生产的番茄酱和天津港的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外销出口合同,我单位自行报关,货发往国外如巴西,报关单上收货人信息是空的,报关单上的合同号和我们同贸易公司签的合同是同一个号,现报关单已收到,可以确认收入,本公司再开增值税普票时,票面购买方信息应怎么填写,可以填写合同上的贸易公司的名称吗,如这样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收入,后期会影响我单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吗,
老师,请问1、贸易企业,采购发票的数量、规格型号、产品名称、单位必须与报关一致吗? 2、报关单上的金额必须与收到的外汇金额一致吗?如果报关金额大于收汇金额,会影响退税吗?
比如合同用第二单位可以吗
合同用第二单位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