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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19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3万元。该企业2019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33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5万元,代垫职工房租0.5万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31万元。(2)31日,企业以其生产的M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人员。该批产品不含税的市场售价为50万元,实际生产成本为40万元。(3)31日,对本月职工工资分配的结果如下:车间生产人员14万元,车间管理人员5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2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9万元。(4)31日,企业计提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17.7万元,计提本月住房公积金8.8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写出有关会计分录。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19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3万元。该企业2019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33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5万元,代垫职工房租0.5万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31万元。(2)31日,企业以其生产的M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人员。该批产品不含税的市场售价为50万元,实际生产成本为40万元。(3)31日,对本月职工工资分配的结果如下:车间生产人员14万元,车间管理人员5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2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9万元。(4)31日,企业计提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17.7万元,计提本月住房公积金8.8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写出有关会计分录。
位于甲市的家餐饮企业是增值税一股纳税人,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1)进口一批西餐调料,该企业按照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1.35万元(2)购人一批罐头,取得.锻纳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儿,80%用于企业经营、2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3)从蔬菜批发市场购进肉、蛋、蔬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40万元。(4)该企业当月取得现场餐饮收人含增值税金额127.2万元;现场制作食品外卖和送餐,取得含税金额26.5万元。(5)该企业将一间位于乙市的“营改增”后自建的门面房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收取含税租金21.8万元。
【综合题】第二十一题某居民企业2015年10月份注册成立,并进行了相关的税务登记。2015年10月15日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2018年该企业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2)销售成本22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1340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900万元),管理费用960万元(其中\务招待费3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税金及附加80万元,缴纳增值税240万元;(4)营业外收入14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12万元);(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46万元(不包括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的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我们租用厂房,以个人名义租的,公司注册下来,可以让对方开票吗
名下有三个个体工商户 其中一个做线下生意核定征收的 另外两个线上生意小规模查账征收的 请问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把核定征收的一起计入吗
老师财务经理在医院自己体检的,然后发票抬头开的公司,这个发票能报销吗?可以税前扣除吗?
老师,认缴期限在2019年4月24日,实际没有实缴,可以变更到2031年6月1日实缴吗?
老师,有一个分公司没在总公司上面关联,单独核算,但是从办了营业执照就没报税和个税,也没开发票,这种会罚款吗?会罚多少?大概两年了
只缴纳社保,这个还需要申报个税嘛
简易计税项目开票规则收紧:清包工、老项目等简易计税项目的分包款开票规则要求更为严格,支付的分包款只能取得或开具普通发票,仅总包款减分包款的差额部分可以选择开专票或者普票。这个新规意思是什么啊,是总包只能开普票或者取得普票,但是分包公司还是跟之前一样开具3个点的专票是这个意思吗?然后最后那句话仅总包款减分包款的差额部分可以选择开专票或者普票这个又是什么意思,比如说一个项目是3000万,总包把其中的1000万分包出去,那中间的2000万是针对总包而言的吗,总包可以开2000万的专票?
老师,增值税6月新规调整到生产生活服务,我想问下项目租用机械,以前是开的有形动产,现在怎么开
我是北京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跨区域开票的了,那是不是季度结束后(比如第二季度,7月预缴第二季度的)预缴就可以?那如果我4月的项目5月完工了,那我五月不就得反馈吗?我五月反馈时那个地区的项目不需要预交,直接0反馈,那7月都结束后发现那个地区项目需要预缴,,就是我能不能5月先不反馈,等到7月全部申报完后,再全部反馈
老师,个体户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的利率一样吗?
您好按照工资累扣预缴是针对平台内的人员,乳沟不是平台内的人员,不适应这个规则
与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纳税无关系
新政策针对的是平台人员,按劳动报酬纳税的人员吗
是的,针对平台内的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