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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吸收合并注销,税务注销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吗?具体流程

2025-10-09 17: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09 17:3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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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09 17:34

您好,吸收合并中被吸收企业的税务注销一般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前提是企业没有欠税、没有未申报、没有未缴销发票、没有税务异常或稽查案件等未办结事项,具体流程是先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清税注销或注销税务登记相关模块,建议先做注销预检看有没有未办结事项,如果预检通过就可以提交注销申请并填写注销原因,如吸收合并,然后按提示补申报未申报的税费、缴清所有欠税、滞纳金和罚款,完成发票验旧或缴销,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清税证明,整个过程如果符合条件比如小规模纳税人、长期零申报、无复杂税务问题,可能还可以走简易注销流程,更简单快捷,但如果有复杂情况如大额未申报、土地增值税未清算、存在税务稽查等,可能要先去办税服务厅处理后再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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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75 追问 2025-10-09 20:35

注销预检里没有吸收合并这个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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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09 20:39

 您好,注销预检里一般没有“吸收合并”这个选项,你选“企业解散”或“其他原因”等类似选项填注销原因时,在备注或附报资料里说明是因吸收合并注销即可,重点是把税务(如申报、缴税、发票等)和预检问题先处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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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75 追问 2025-10-09 20:41

吸收合并,图片这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也是吗

吸收合并,图片这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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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75 追问 2025-10-09 20:43

因为资产和负债是平移的,所以填写清算申报表时,因为体现不出来吸收合并,注销没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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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09 20:47

 您好,吸收合并在满足“股权支付不低于交易额85%、同一控制下无对价、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控制超12个月”这些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时,是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若因填写清算申报表体现不出吸收合并致注销未通过,要和税务机关沟通说明符合特殊税务处理情形、补充完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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