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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2025年新办个体户,12月税报显示定期定额申报,季度定额6.3万。实际没有这么多收入,需要改报表吗?
公账上的余额被人民法院冻结扣划的款,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24年底计提工资100万,24年发放70万,25年5月前发放了10万,纳税调增了20万。25年底计提100万工资,实际发放60万,需要将五月前发放的去年的10万调减吗?
老师好,请问老师公司只采购一种原材料成本核算用哪种方法合适呀?
企业当月支出了80万的软装装修费,但只取得了30万的发票,该怎么做账呢?是租入的固定资产
老师,我想问一下,本年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什么关系啊?
12月开票是预算的数据,现在发现预算多了几百,1月冲红的话怎么入账?
老师销售方要给我司红冲去年我司已经认证的一张发票,请问是不是1、对方开具红字信息单,2、我司确认3、对方开具红字专票!
老师:钉钉打卡记录表怎么按人统计出工作时长
老师,公司总部在宝鸡老板西安开了一个办事处,有一些员工在西安上班,那这些员工在西安产生的交通费,餐费,是全部做差旅费吗?
我公司办新证用了500万,已经按证的有限期分摊了
您好,15万元债权部分: 借:信用减值损失 150000 贷:坏账准备 150000 借:坏账准备 15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50000 283万元办证成本(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2830000 贷:其他应收款 2830000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83万元办证成本(固定资产附属): 借:固定资产 2830000 贷:其他应收款 2830000 283万元办证成本(直接费用化): 借:营业外支出 2830000 贷:其他应收款2830000
入无形资产的,2017_2024冲以前年度,2025按年度摊销额摊销,是这样吧?
您好,可以,你调整的会计分录是:借:未分配利润 95982.24元 (479911.18*0.2),贷:公积公益金 95982.24元;同时资产表右边负债的应付款项减少95982.24元,所有者权益的公积公益金增加95982.24元,调整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资产负债表依然平衡。
回答乱了吧??
对不起,我网不好串了,是的,若283万元办证支出在2017-2024年已资本化为无形资产但未摊销,2025年需按剩余使用年限计算年度摊销额并补提以前年度摊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提2017-2024年摊销) 贷:累计摊销 借:留存收益(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5年正常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借:以前年度14.15*7 贷:无形资产 借:证的费用14.15 贷:无形资产
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个283万作为办证费(无形资产)的附属成本,可以走方案3直接费用化?入营业外支出?
您好,补提以前年度摊销(2017-2024年)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影响留存收益,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15*7 贷:累计摊销;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25年当期摊销直接计入费用,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14.15 贷:累计摊销。关键点:不得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原值;补提摊销需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若已审计需重述);税务上需同步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
好的,那麻烦你回复一下我这个疑问还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个283万作为办证费(无形资产)的附属成本,可以走方案3直接费用化?入营业外支出?
您好,283万办证费作为无形资产附属成本,若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的必要支出(如专业服务费、测试费等),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若为达到预定用途后的支出(如宣传费、管理费),则需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可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仅用于非日常损失(如资产报废)。
怎么说呢,这个283万是前公司办证的费用,前公司(债务人)由于某些原因吊销营业执照,才有我公司的产生,前公司拖欠了这个办证费,必须交了才可以把这个证转让给我公司,(转让价1元)我公司后面的续证费500万
那它属于预定用途前的成本了?
您好,283万办证费是前公司欠的,必须交才能把证1块钱转给你公司,这钱要算成你公司买证的成本,记到无形资产里;后面500万续证费是新的花钱,直接走管理费用。分录就是:借无形资产283万贷其他应收款283万,借管理费用500万贷银行存款500万。
嗯,那就是这283万不能在2025年费用化了,必须按新证的使用年限摊销
只能进无形资产
您好,283万办证费若属于取得新证的必要成本(如过户费、补缴费用等),必须按新证剩余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不得在2025年一次性费用化。若该费用仅为维持证照效力的常规支出(如年检费),则可直接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嗯,我刚才也想到了这个按剩下的年限摊销,不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我证是到2037年到期,这283万就按13年的分摊,可以吧?因为是现在才判决属于成本,会不会很牵强?
您好,若法院判决明确283万为取得2037年到期的证照的必要成本(如补缴前公司欠费),则按剩余12年(2025-2037)摊销合理。另外考虑1)摊销应从2025年判决生效当月开始,不得追溯调整;2)需提供判决书、证照有效期及付款凭证作为依据;3)若税法规定最低摊销年限(如10年),需按孰长原则执行
我们公司新证的有限期是201703_203703(行业特定权证)
法院判决是202508
借给前公司的款项是201710
您好,若法院2025年8月判决明确283万为取得2017年3月至2037年3月行业权证的必要成本(如补缴前公司欠费),则按剩余11年7个月(2025年8月-2037年3月)摊销合理。 1)摊销应从2025年8月判决生效当月开始,不得追溯调整;2)需提供判决书、权证有效期及付款凭证作为依据;3)若税法规定最低摊销年限(如10年),需按孰长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