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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个市,但在同一个省内.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由两个公司各自申报缴纳.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不申报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申报。这样每个季度总公司在申报财务报表时怎么合并分公司财务报表作所得税税务申报,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发票作为分公司的进货
我们分之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在总公司申报的,分公司计提企业所得税,但是在申报缴纳的时候是总公司申报和缴纳了,分公司和总公司应该如何入帐呢?
老师,请问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在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分公司今年新成立,所得税款全额在总公司缴纳申报,关于这个企业所得税总分公司分录怎么做呢?
总分机构,只汇总缴纳所得税,那我在总公司申报所得税时季度预缴所得申报报表时,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是总分公司合计数还是只是总公司数据呢
老师我想请教下,我们总分机构合并纳所得税,预缴时是在总部缴的,但是退款的时候退到了各个分公司。那么做账的时候该咋做。分公司没有计提所得税
您好,总公司和分公司都要做分录,各做各的账。 假设总应纳税额100万元,各承担50万,流程是:1. 计提时,分公司做“借:所得税费用50万,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50万”,确认欠总公司的钱;总公司做“借:所得税费用50万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50万,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100万”,确认全部应交税款。2. 缴税时, 只有总公司做“借:应交税费100万,贷:银行存款100万”,因为只有它能向外付款。3. 结算时,分公司转账给总公司50万,做“借:其他应付款50万,贷:银行存款50万”;总公司收款做“借:银行存款50万,贷:其他应收款50万”。最终,费用各自承担,税款由总公司统一缴纳后再内部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