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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目前有个业务需要国外公司付给我司,我司付给国内代理。国内代理开票咨询服务费,国外已转账美元,我司要结汇, 是否1需要和国外公司签订协议,给国外开对应的咨询费形式发票? 2.我司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这个服务我司人员都在境内,是否按发生在境内算 3.代扣代缴的税费何时缴纳?能否延迟? 4.咨询费我司收入需要留存哪些文件,使用供方合同、发票可否

2025-10-30 09: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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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9:58

是的,需要与国外公司签订协议,并开具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 你司需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该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内,应按规定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应在次月 15 日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自代扣之日起 7 日内缴入国库。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困难,可在缴纳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咨询费收入需留存与国外公司的协议、给国外公司开具的发票、国内代理的发票、支付凭证等,以证明业务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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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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