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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意见,原告提出证据证明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举例说明,好抽象,为什么证明了不具备资格还不予受理

2025-11-01 12:0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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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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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1-01 12:12

您好,法院不是不管鉴定人有没有资格,而是不能让你单独为这件事起诉,你必须去告那个最终的处理结果,比如一张罚单,在告这个罚单的案子里,你才能把“鉴定人没资格”当作一个理由提出来,让法院来评理。举例,环保局说你的工厂污水超标罚你100万,依据是一份检测报告,你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说“这份报告的检测员没证”,法院不受理这种零碎起诉,你得去起诉“环保局罚我100万这个决定不对”,然后在法庭上再说“他罚我的主要证据那份报告是假的,因为检测员根本没资格”,这样法院就会受理并审查这个资格问题,如果查实,就会因为证据无效而撤销100万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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