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 年 8 月 30 日。 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22〕57 号。 主要内容:该规定共四章二十六条,旨在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秩序。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监督管理原则等;第二章监督管理内容详细说明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和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监督管理事项,包括薪酬制度改革范围、薪酬结构水平、工资总额预算编制等方面;第三章监督管理实施介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方式,如企业自查、综合检查、重点核查等,以及检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第四章违规处理则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作出了规定。 《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 17 日。 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25〕28 号。 主要内容:通知提出了一系列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措施,包括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建立体现技能要素价值的分配制度,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加大工资总额分配倾斜,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总额增量向技能人才倾斜;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如能级津贴、艰苦岗位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建立创新创造奖励制度,对技能人才的创新成果给予奖励;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办法,将技能人才纳入中长期激励范围;创新多元化激励方式,建立纵向和横向贯通的职业发展通道等。虽然该文件主要针对技能人才,但也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薪酬体系的完善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如提到高技能人才在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相应层级管理人员享受相同待遇等。

                                    
                                    
                                    
                                    
                                    第 3 条 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主管和总经理备案。 第 4 条 财政、税务登记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 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税务、财政登记。 2.根据财税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持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合同等,到财税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财税登记证。 请问,深圳龙岗地区,以上事项目前有变更吗?
小微企业的划分国家工信部有一个具体标准,不需要申请。工信部文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该文件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请问老师三个标准中,营业收入在实际工作中是应纳税所得额吗?
行政事业单位的一栋楼房,当初盖房的用途是敬老院,但是各种原因最近几年一直闲置,所以想无偿提供给开展社会工作的公益组织使用,不知道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规定,都麻烦老师能帮我们看一下是哪个文件规定的吗?
老师您好,想请教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  本公司具有进出口代理资质。有家国内生产企业委托我司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室内装饰材料),此时本公司只是进行了一个代理的业务,实际上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依然是生产企业的,所以相当于生产企业出口,用的是免抵退税的方法计算出口退税,对吧? 请问这种模式如果申请出口退税, 1.会涉及到有哪些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环节?每个环节所需提供的单据文件资料有哪些?麻烦列一列。 2. 整个申请退税的流程,外贸代理企业和生产企业,双方要配合做些什么?需准备什么单据资料? 3.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额? 4. 关于这种方式下的出口退税,相关税法条文规定链接或文号?麻烦也发一下
母子公司之间不动产投资契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文件》: 第六条 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是这个文件吗
                您好老师,我建筑公司是9个点的发票,这个签的是供货及安装的合同,能做吗
老师好:想咨询一下,个人在小规模零售药店购买药品20盒,药店零售98元/盒,实际卖给个人18元/盒,但是个人要求打印小票按98元/盒打,这个账务怎么处理才合规
老师,之前交了3年城乡居民养老,现在交的职工养老,现在居民养老能退吗?什么时候能退?能合并到职工养老吗?
老师,我司与甲公司签约农业无人机飞防打药业务合同,但由于人手不够,我们又把这业务给到乙公司,请问对方支付作业款给到乙公司,对方应该开什么发票给我们
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按“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将任职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持有至到 期行权取得的所得 B.个人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 C.个人让渡个人独资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权取 得的所得 D.个人让渡非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老师,公司给个人转的租车费怎么记账,用哪个科目,录银行流水呢
公司安排集体体检是否交个税
深圳公司,在香港开了个香港账户,但是实际业务是内地的,只不过是用香港汇丰账户收款,形式发票上的地址是内地公司地址,现在客户说香港账户上公司地址不对,这个要怎么解释
我想找一下郭老师,刚刚有个问题没懂
财务与会计-所得税 老师好 我想问一下 就是关于合同负债的计税基础的理解上,合同负债不是最终会转到收入当中去吗?那书上给的公式: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帐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这“合同负债”哪里涉及到税前扣除金额了?
老师能不能有具体的规定和文件原文
近年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薪酬的规定原文件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原文: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ldgx/202211/t20221124_490674.html?keywords= 部分内容:第四条规定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负责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工资分配违规行为。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下同)依据监管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 《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原文: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2206/202508/content_7035423.html 部分内容:“一、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建立体现技能要素价值的分配制度,健全技能岗位分类分级价值评估体系,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合理确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按照一般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科学确定企业技能岗位薪级档次,其中在聘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标准应当不低于本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老师,还有没有其他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薪酬专门的规定文件啊?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2014 年 8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并于 2015 年年初开始实施。方案明确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管控办法,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重点对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员以及部分垄断性的高收入行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抑制央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缩小央企内部分配差距,使得央企高管人员薪酬增幅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罗甸县县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2024 年 11 月 11 日,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该办法。办法适用于县管一、二类国有企业负责人,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按照基本年薪 50%、绩效年薪 50% 的比例统筹设置。一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总额最高不超过 26 万元,二类主要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最高不超过 23 万元。同时,办法还对薪酬支付和管理、福利性待遇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老师我看了一下这两个文件,没有一个具体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薪酬的标准和制定原则的,再给推荐一下别的吧!
《桐柏县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和《乃东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薪酬的标准和制定原则有具体规定,以下是相关内容: 《桐柏县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 制定原则:企业薪酬体系应与岗位体系相匹配,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绩效考核为导向,实现 “岗动、薪动”“岗变、薪变”“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健全 “以岗定薪、以技定档、以绩定奖” 的薪酬管理机制。 薪酬标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年度薪酬(税前)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列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薪酬计算结果按不高于上年桐柏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2.5 倍确定,其中 50% 作为基本工资平均到每月发放,剩余 50% 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绩效工资的 30% 由企业根据日常考核自主发放,20%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按 1、0.8、0.6、0 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未实行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年薪一般不得超过 8 万元。 《乃东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试行)》: 制定原则:经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遵循依法考核、分类考核、强化激励约束、科学发展的原则。 薪酬标准: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的年度基本收入,其基薪为 20 万元(含五险一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基薪计算公式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基薪 = 基薪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配系数。企业其他负责人的基薪 = 企业主要负责人基薪 × 企业其他负责人分配系数,原则上平均系数在 0.6-0.9 之间。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计算公式为:绩效年薪 = 基本年薪 × 年度考核评价系数 ×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