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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们公司之前的会计为了避个人所得税,给医生的工资拆分成工资和授课费,还有一部分业绩提成,授课费有个体户,有个人,并且授课费已经开票了,个人的开的有劳务费,有医疗技术服务费,个体户开的技术服务费,除了发票只和医生签订了一份协议,并做了一份课程表,这明显不合规,我现在准备全部纳入工资核算,之前的账目怎么操作,请老师给个思路

2025-11-09 16:4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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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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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1-09 16:48

上述人员跟你企业是什么关系?员工还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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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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