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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2026年增值税税法修改了,公司与股东合伙人之间借款可以无息,不用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想问一下有这个政策吗?有的话是在第几条?

2025-11-12 15: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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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5:34

法规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而2024年12月27日通过的《增值税法》,删掉了视同销售的兜底条款。意味着,《增值税法》(已链接,点击可查阅)实施后,单位之间无偿资金借贷,就不需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      细心的老师会发现,《增值税法(二审稿)》第四条这样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法》规定除无偿转让金融商品外,不再有无偿提供服务的条款,也没有“(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兜底条款。       根据国家立法机关要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精神,国务院将无权扩大视同应税交易的征税范围。        换言之: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施行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户和自然人),无偿对外提供服务,除金融商品转让外,税务机关都无权要求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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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161 追问 2025-11-12 15:37

那现在2025年11月12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无偿借款,可以不视同销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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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而2024年12月27日通过的《增值税法》,删掉了视同销售的兜底条款。意味着,《增值税法》(已链接,点击可查阅)实施后,单位之间无偿资金借贷,就不需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      细心的老师会发现,《增值税法(二审稿)》第四条这样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三)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法》规定除无偿转让金融商品外,不再有无偿提供服务的条款,也没有“(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兜底条款。       根据国家立法机关要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精神,国务院将无权扩大视同应税交易的征税范围。        换言之: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施行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户和自然人),无偿对外提供服务,除金融商品转让外,税务机关都无权要求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了。
2025-11-12
你好,个人借款给公司使用,不收利息,是真实业务情况,也并没有减少公司纳税。对个人来说,没有上面的风险的。
2024-03-15
1,可以,按协议约定处理。 2,可以的 3,企业间分红可以免税,具体税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方案 4,亏损可以弥补盈利 5,股息红利个税20% 有限公司分红免税 5,前者免税,后者不免
2020-11-19
你好,包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人独资企业
2020-11-13
1,可以的,按协议约定处理 2,可以的 3,如果分红给企业股东,可以免税,个人那么20%,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属于税筹,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 4,可以的,分红是税后利润分红,你这里亏损是可以弥补的 5,都是按股息红利缴纳个税 6,有限公司属于法人,分红可以免税 合伙企业不属于公司法里面认可的主体,分红不免税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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