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的卖价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的费用都计入销售费用

外购的成品(不用加工)直接出售,购买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还是生产成本?
老师 公司做的砂石料的销售,采购砂石料后直接运输到工地。砂石料的成本是石料加运费,合起来的成本。石料采购单价是35,运费19。成本是54。软件做出来成本合计不到54,按那个结转成本
老师 公司做的砂石料的销售,采购砂石料后直接运输到工地。砂石料的成本是石料加运费,合起来的成本。石料采购单价是35,运费19。成本是54。软件做出来成本合计不到54,按那个结转成本
我们公司是生产净水机器的,公司有时候对外接订单然后销售出去,有时候直接购进设备材料销售出去,车间工人每天都上班,但不是每天都生产加工订单,这样人工费如何分配核算
老师,我们是代加工厂纯加工的所以利润表有销售费用吗?但是加工完帮客户直接发出去那种,产生的运费可以计入销售费用吗
就是进项石料发票不含税金额月未结转库存商品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运输费、人工费、挖机费、铲车费等全部计入”销售费用是吗?
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的
那人工费还需要计提吗?我不想计提,因为到时会影响到残疾人保障金好像(30人以下免交)
是自己公司的员工就要计提和申报个税的
因为我们销售石料是暂时性的,94.7万吨销售完就不销售了,我们主要做水利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所以人工费也只是暂时产生的
申报个税是肯定要申报的
是你们发的工资就要申报个税,不然就要取得发票代扣代缴个税
我说的是计提,个税我肯定要申报的呀
不管是否计提,做了工资就要交残保金,工会那些
那照这样说,那些工程上农民工也算了,但是我目前是按照社保人数申报的残疾人保障金,农民工今天来,明天走,谁知道?
根据相关规定,签订 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的职工才统计为残保金人数。具体规则如下: 1. 核心判定标准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o 在编人员(如政府机关正式编制人员); o 依法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人员。 2. 季节性用工折算 季节性用工需按实际用工月数折算为年平均人数。例如,夏季临时工24人工作2个月,折算后计入4人。 3. 劳务派遣用工处理 o 派遣给其他企业的员工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o 派遣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仅计一方,不可重复计算。 4. 特殊情形排除 o 实习(见习)生、退休返聘人员、个体户负责人等不计入; o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残疾人不计入接收单位人数
“根据相关规定,签订 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的职工才统计为残保金人数。”和“2. 季节性用工折算 季节性用工需按实际用工月数折算为年平均人数。例如,夏季临时工24人工作2个月,折算后计入4人。”这两句话不是有矛盾吗?
计算公式就这样计算的24*2/12
那这样算我们超过了,我们加上农民工,平均每个月估计有三四十个了,自己固定员工(付社保人员)大概24个
那个没法子的,就是那样规定的
那为了堆放这个石料产生的场地租赁费,一年期,是一次性计入销售费用还是分12个月摊销?具体会计分录?
先计入预付账款,按月摊销计入销售费用
上月,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这个月,借:长期待摊费用-土地租赁费,贷:预付账款,并且,借:销售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总费用除以12个月),租赁期是:2025-10-13到2026-10-12
发票是这个月取得的,钱是上个月汇的
但是不是说一年期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吗?也要摊销,如果需要摊销就按上面这样做是吧
现在都年末了摊销没有意义了,可以一次性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