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按照司法备案的合伙律师来

老师好,1家有限合伙企业里面有10个自然人投资人, 17年投资一家公司股权 投资款1150万。当时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50 贷 :银行存款 1150 22年被投资单位经营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需要然后按照原价回购此股权 按照每个月返还 分12个月返还完毕。这5年内没有任何其他经营所得。 请问我22年每个月收到96万返还款,这个10个自然人投资人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税,还是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个税? 要是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税,请问我按照原价转让的这个之前17年投资的款可以抵扣成本么?
老师,我们是经营零食店的,合伙企业,有法人合伙(51%),有自然人合伙(49%),自然人要交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自然人交个税是按照每个月的销售收入的40%的5%扣除5.5%分红,算个税的时候,我除了每个月报公司的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我还要报经营所得,这个经营所得我还是按照销售收入的40%的5%报,是吧,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我就按正常的报嘛,是这样理解么
依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B.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偶然所得征税 C.拍卖苏东坡书法作品取得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D.除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兼职取得的收入外,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正确答案】B 老师,兼职律师是按劳务 报酬来计征,但计算时是按工资吧,不扣除5000元,用综合所得来算,只扣那个承接费,按提成20%??忘了这个知识点了?
关于律师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的咨询:1、聘用律师的个人综合所得免除额现在是按照什么标准;2、关于税发(2000)149号: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合伙律所的年度经营所得,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此处所说的是指出资兴办的无限合伙人,还是只要是工商登记上的所有合伙人只要是参与比例分红的;3、“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这个又是如何理解
宋生老师: 律所7月份登记的,3个合伙人,其中一个合伙人7月收入50万,8月现在要申报7月个税,律所留存20%部分,其他的合伙人现在想要提款也就是50万乘80%=40万,这部分我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先申报还是说直接申报合伙人提成,但是不扣税费,10月份的时候申报经营所得再申报呢?
老师你好 有个内账的问题想问一下:驾校的业务:比如:有一笔实操点数和GPS费用,我们公司应付给对方合作公司,但是我们公司又代对方合同公司支付给第三方平台公司了,平时又要在挂靠教练那里收回了GPS费。这个业务应该怎么做账呢?
甲车辆维修企业,关于预收的,培训说的单体卡是可以不用先交税吗,预收款到底应如何处理,销售预收是否计入预收科目,主要牵涉售后预收如何处理,政策只是说多次服务需要先开票交税,那单体卡是否需要缴税,保险公司直赔款是否需要先缴税?预收售车款,包括定金、车款、装饰、购置税、保险费是否可以继续挂预收,不交增值税?
甲车辆维修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有政府补贴的,例如烤漆房升级,收到的补贴,是不是需要做进项说转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那已经收到的可以做,未来不知道还有没有的,如何处理,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处理,分录如何做
甲汽车维修店,客户休息区卫生间耗材卫生纸、纸巾等是否可以开专票抵扣进项税?
老师,投标是啥意思?没有懂
老师 ,我想问一般纳税人开普票,一般开的是9个点,有时偶尔他说免税,我不明白
公户支付租赁费,只有一部分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没票那部分该如何处理?
入职了一家初创公司做主办会计,主营零售连锁门店,销售茶叶。请问店内的哪些可以划分为固定资产,哪些可以低值易耗,或者其他分类?我目前看过去店内只有一些:茶柜,散装茶桶,展柜,凳,茶具,收银台,茶叶礼盒包装,茶叶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项目采购大部分供应商如果都是经营部(也就是小规模)的情况下,只能开普票给我们,如果项目采购我公司全部开普票(小规模开专票给我们要我们自己出11%-12%的税点),税务会有问题吗?该怎么处理发票问题呢
老师,公司是做线下课程培训,跟线上售卖课程,属于教培行业吗?教培行业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如果是司法备案的和税务这边信息不一致,会有哪些结果风险呢?
税局只认备案的人,以合伙企业的章程上的合伙人都要备案
明白了,如果不一致还需要更正是吧。那律所律师份额转让,需要涉及哪些税呢?
转让有所得就交个税
是按照多少来交呢?
按转股所得*20%计算交个税,平价转不需要交
我们是律所 经营所得 又不是公司 为什么要交20%
实务中税务机关对于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得”20%的个人所得税 , 大致有三个原因 : 一 、 个人股东直接转让股权 , 税法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所得征税 。 二 、 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份额 , 也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 三 、 部分税务机关把合伙企业转让股权所得认定为利息 、 股息 、 红利所得 ( 税率20% ) 。 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 执行口径的通知 》 (国税函 〔 2001 〕 84号)文件规定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 、 红利 , 不并入企业的收入 , 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 、 股息 、 红利所得 , 按 “ 利息 、 股息 、 红利所得 ” 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