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有具体题目吗?

某黄金珠宝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零售翡翠手镯,取得零售收入48 000元;零售包金首饰,取得零售收入6 000元;零售18K金镶嵌首饰,取得零售收入66 000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零售收入30 000元。 (2)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纯金首饰,实际取得零售收入60 000元(已扣除旧首饰折价款),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76 000元。 (3)“七夕节”活动期间向消费者销售钻石戒指20只,含税金额120 000元,并收取包装钻戒配套销售的首饰盒价款1 500元。 (4)接受某明星带料加工一条高档万足金工艺项链,委托方提供黄金30克,黄金成本268元/克,含税加工费5 000元,当月加工完成并交付委托人。该珠宝店无同类首饰售价。 已知: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率6%。 4)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
某金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并兼营金银饰品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业务。2020年11月涉及的有关业务如下: (1)零售金银首饰113000元,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盒收入1130元;(2)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金项链两条,收到黄金不含税价3000元,同时收到含税加工费585元,同类金项链每条零售价3390元,当月加工完毕并将加工好的项链交送委托人。(3)将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套装组成成套礼盒对外零售,取得收入56500元,其中金银首饰46800元,镀金首饰9700元。
某金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并兼营金银饰品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业务。2020年11月涉及的有关业务如下:(1)零售金银首饰113000元,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盒收入1130元;(2)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金项链两条,收到黄金不含税价3000元,同时收到含税加工费585元,同类金项链每条零售价3390元,当月加工完毕并将加工好的项链交送委托人。(3)将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套装组成成套礼盒对外零售,取得收入56500元,其中金银首饰46800元,镀金首饰9700元。
1.某金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并兼营金银首饰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已旧换新等业务。消费税税率5%,2021年12月,该企业发生如下业务: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5%。(1)将金银首饰与外购镀金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对外零售,取得销售收入58500元(含税)。(2)通过已旧换新方式,用足金戒指100克(含税零售价每克160元),从消费者手中换回足金旧戒指100克,作价15200元,找回价款819元。(3)受托代销金银首饰一批,取得零售收入23400元(含税),月末按照协议约定,从中扣取3000元手续费后,全部支付委托方。(4)接受消费者委托加工金项链两条,收到加工费585元(含税),无同类金项链销售价格。黄金材料成本3300元,当月加工完成并将加工好的项链交还委托人。(5)销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收入117000元,随同金银首饰销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含税收入2340元。计算本月应交消费税。分别计算每项业务应交的消费税。
新华珠宝首饰专卖店(系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实际取得零售收人为90400元,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为146900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人为34465元;销售镀金首饰取得收人为31753元;销售镀金镶嵌首饰取得收人为11865元;销售钻石首饰取得零售收人为169500元;修理钻石饰品取得修理收人为4520元。款项收存银行。要求:(1)计算该专卖店2019年7月应纳的消费税。(2)编制该专卖店2019年7月发生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