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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抬头由湖南改为株洲,老师能教下详细操作流程么?

2025-12-15 11: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2-15 11:37

同学,你好
你是公司名字要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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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771 追问 2025-12-15 11:38

是的,公司名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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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0

办理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向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3-5个备选名称进行查重,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变更申请:通过“湖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或携带材料至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领取新执照: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并销毁原公章,刻制新公章并备案。
后续变更:在领取新执照后,需在3天内完成公章备案,7个工作日内更新银行账户信息,15天内到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并同步更新社保、公积金、商标、许可证等所有关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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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771 追问 2025-12-15 11:43

还要减资,可以同时进行嘛?在哪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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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4

同学,你好
一般要分开进行。
你可以问一下当地工商局,看是否可以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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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4

同学,你好
一般要分开进行。
你可以问一下当地工商局,看是否可以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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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771 追问 2025-12-15 11:45

要先变更名字,名字变更完了再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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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6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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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771 追问 2025-12-15 11:47

好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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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9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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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其借贷行为属无效行为。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货币借贷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机构专营。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由于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的危害性,在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而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1.公司向股东的借款转为实收资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股东会作出决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股东的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由于原章程写明是以银行存款缴纳注册资本,需要修改章程中关于出资方式的相关条款,明确借款转为实收资本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信息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可能会存在法律风险。 1.银汇、商汇、支、本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银汇(银行汇票): 申请人填写汇票申请书,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汇票金额。 银行审核通过后,签发银行汇票。 申请人将银行汇票交付给收款人。 收款人可以在汇票有效期内,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 付款银行核对汇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商汇(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大致如下: 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 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将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汇票到期时,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银行)在收到提示付款后,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给持票人。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还会向出票人收取票款。 支(支票): 出票人签发支票,填写付款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和付款人等必要信息。 出票人将支票交付给收款人。 收款人在支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 付款银行审核支票的真实性、印鉴等,无误后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出支付给收款人。 本票(银行本票): 申请人向银行填写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本票金额。 银行审核后,签发银行本票。 申请人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收款人。 收款人可以在本票提示付款期限内,凭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支付本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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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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