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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晨!请教一个问题: 甲在A公司就职(不坐岗),A公司正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月工资收入10000元,个税按薪酬税率计算并缴纳。现甲同时到B公司上班(全职,坐岗),与B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月收入收入6000元。 1、请问甲在B公司所取的收入是按劳务报酬计算还是按工资薪酬计算个税? 2、如果在B公司按劳务报酬税率计息,到次年汇算清缴时在B公司按劳动报酬计算的个税(税率为20%)是否会调整回按工资个税(税率为3%)?(多退少补) 3、鉴于上述情况,如何筹划才对甲的收入所交的个税最少?谢谢

2025-12-15 11: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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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1:41

1这个可以在B公司按工资薪金来,但是累计扣除费用5000,这个就用不了了,只能选择一个地方抵扣 第二个应纳税所得额在三万六以内的,按照3%会多退少补 第三个,他给对方开劳务发票吗?不开的话,都按工资来,多交了税款,次年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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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108 追问 2025-12-15 11:44

甲没有开具劳务发票给B公司,签合同是,B公司说,因这甲已与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那么在B公司就不能再签劳动合同了,如果签劳动合同就得在B 公司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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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108 追问 2025-12-15 11:45

B公司在申报甲个税时,可以以工资薪金税率申报个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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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6

可以啊,同一个人就是不能有两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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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108 追问 2025-12-15 11:48

老师的意思是说合同可以签不同的合同(A公司劳动合同、B公司劳务合同),但个税申报时,两个公司都可以以工资薪金所对应的税率计算申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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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5 11:49

你好,我的意思是一个人不能签两份劳动合同 A公司劳动合同,B公司只能是劳务合同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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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可以在B公司按工资薪金来,但是累计扣除费用5000,这个就用不了了,只能选择一个地方抵扣 第二个应纳税所得额在三万六以内的,按照3%会多退少补 第三个,他给对方开劳务发票吗?不开的话,都按工资来,多交了税款,次年再退回
2025-12-15
B 公司应将支付给甲的收入计入对应成本 / 费用的劳务费科目,同时需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且甲需提供劳务费发票(否则可能影响税前扣除),具体分录为借: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劳务费,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2025-12-15
1.计算李某三笔收入的预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分别为 (140000-60000-24000-12000)*0.1-2520=1880 8000*0.8*0.2=1280 90000*0.8*0.7*0.2=10080 2.计算李某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40000-60000-24000-12000%2B8000*0.8%2B90000*0.8*0.7)*0.1-2520=7560 3.计算李某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7560-(1880%2B1280%2B10080)=-5680   退税5680元
2022-12-29
李某三笔收入的预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分别为 =(140000-60000)*0.1-2520=5480 8000*0.8*0.2=1280 90000*0.8*0.7*0.2=10080
2022-12-24
1.李某在境外甲国、乙国取得的综合所得,按照来源国家(地区)税法缴纳的所得税,可以限额抵免。因此,李某甲国待抵免税额为15000元,乙国待抵免税额为9600元。 在甲国、乙国缴纳的其他税收不得抵免。 2.李某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来源于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140000元 来源于甲国家的劳务报酬收入额=200000*(1-20%)=160000元 来源于乙国家的稿酬收入额=80000*(1-20%)*70%=44800元 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140000+160000+44800=344800元 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344800-60000-3000*12)*20%-16920=32840元 3.李某在境内预缴税额 年度按累计预扣法预缴税额=(140000-60000-3000*12)*10%-2520=1880元 4.李某甲国、乙国所得税抵免限额 甲国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甲国综合所得收入额/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32840*(160000/344800)=15238.98元 大于甲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15000元,按实际缴纳的税额15000元抵免。 乙国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乙国综合所得收入额/全部综合所得收入额)=32840*(44800/344800)=4266.91元 小于乙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9600元,按抵免限额4266.91元抵免。 5.李某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 应补(退)税额=32840-1880-15000-4266.91=11693.09元 乙国未抵免税额=9600-4266.91=5333.09元,可在以后5年内李从乙国取得的所得抵免限额有余额时抵免。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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