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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从农村合作社购入的农产品,根据农产品销售发票上的买家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什么时候可以抵扣10%,什么时候可以抵扣9%?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单价)×扣除率/(1 +扣除率),根据投入产出法进项税公式,不需要价税分离,直接放存货,有销售时,再计算抵扣进项。请问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进项税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的计算不一致么
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10%加计抵扣的,计算出来的进项税额是全部填写在8b栏吗?还是是9%的填写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剩余的1%填在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这样呢
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9%,以前拿到农产品进项发票的时候都是票面金额*9%抵扣进项税,现在农产品合作社给我司开1%的普票,请问现在还能抵扣进项税吗?怎么抵扣呢?
老师 请问一下收购农副产品的普通发票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在哪里呢?谢谢
您好,农产品计算抵扣税额填附列资料(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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