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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请问我们有个分公司,负责人说只交社保不发工资可以吗

2026-01-07 13: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1-07 13:30

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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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80 追问 2026-01-07 17:04

个税申报是按0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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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1-07 17:21

同学,你好 是的,0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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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2026-01-07
按社保个人部分做为本期收入填写
2026-02-09
不可以的,这个属于挂靠违法的。
2023-01-29
你好,其实这种不需要的,我们可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然后缴纳的时候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就可以。
2022-10-12
从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看,这个人是可以在 A 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同时在 B 公司交社保、发工资的。 实际操作层面 在企业经营中,人员在关联企业间进行工作安排和薪酬福利分配是常见的。只要人员与 B 公司建立了实际的劳动关系,B 公司为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合理的操作。而且财务负责人主要是在税务系统中登记的职责角色,与社保和工资发放的公司主体并不必然要求一致。 法规层面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一个人在 A 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却在关联的 B 公司交社保和发工资。只要符合各自公司的工作安排,并且依法依规进行税务和社保等方面的申报,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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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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